孝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公告

为深刻吸取2026年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佳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非法违法“小化工”作坊,以饲料生产为幌子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防范我市发生类似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本次严厉打击和整治范围:

1.无证无照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2.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

3.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饲料厂、养殖场、院落、民房、出租屋以及城市边界、偏远地区等隐蔽场所,从事非法违法化工生产的;

4.以挂靠、租赁、合作、委托生产、“厂中厂”等名义,将化工生产项目、设备、场所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

5.已被责令关停、取缔或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作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行为。

二、相关法律责任与要求


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严格对照省安委办明确的非法违法“八停产、八关闭”标准和《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从严从快整治。

1.对应当关闭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政府公告、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安全处置原辅材料及产品,彻查上下游利益链条,倒查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

2.设备拆除、危化品处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严防次生事故;

3.对停产整顿企业,坚决采取断电、断供、查封等强制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产、擅自复产;

4.对非法生产、非法购销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肃追责问责:严查非法产、供、销、运环节责任人,严查为非法生产提供电力、燃气、场地、运输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查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及“保护伞”;

6.坚持打早打小,坚决防止“以赶代罚、一撵了之”。

三、鼓励群众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7877001

孝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