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是村会计,村文书和村出纳的活也让我干,职责分工到底怎么规定的?
小编回答: 会计和出纳必须分开,法律有明文规定,一人兼三样不合规。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白纸黑字写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说白了,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这是财务管理的铁律,你一个人又管账又管钱,上面查下来是要追责的。
村会计主要负责办理村务收支、上报工作,配合财政所抓好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村文书负责各类文书材料的起草整理、上传下达、档案管理、统计年报等;出纳管的是现金收付和日记账,三个岗位各有分工,会计业务和出纳业务应当分工负责,不相容岗位应相分离。
现在很多地方搞村账乡代理,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配备报账员,账由乡镇统一管,你村里要是还让你一人兼三样,建议跟书记反映一下,或者向乡镇农经站咨询,把风险说清楚,别到时候出了事自己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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