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营律师是京师律所合伙人,擅处理股权纠纷,有20年经验。再审中助五股东胜诉,挽回损失。 "李某(化名)是成功商人,在朋友聚会上结识自称清华大学教授的刘某(化名),二人商定成立投资公司,各占50%股份,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刘某让李某垫付其一半的注册资本金。后来,李某听从朋友建议,调整了双方的出资比例,刘某收到1500万后返还30万。在办理验资手续时,刘某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李某,授权其代为办理。
公司注册后,刘某负责的项目接连亏损,还将公司股票账户的启动资金全部亏掉,且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此外,刘某向李某借款300万周转,到期却拖延还款,也拒绝与李某签订借款协议。
忍无可忍的李某在老家云南对两笔借款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刘某提出管辖异议,一审裁定移送北京法院,李某上诉后,二审改判由贵州法院审理。
法庭上,刘某否认借款事实,称自己只是挂名股东,银行卡由李某控制,案涉款项是公司注册资本过账。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不甘心败诉,经朋友推荐,委托王晓营律师团队代理二审。王晓营律师团队经研判,认为一审判决混淆了民间借贷与公司治理法律关系,忽略了股东出资性质,决定在二审中强调股东垫付出资属于借款性质,将借款与公司治理分割开来。
然而,二审开庭前状况不断。开庭前两天,二审开庭改期,随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同时李某起诉刘某300万民间借贷案的一审胜诉判决也被撤销发回重审。更意外的是,贵州某中院撤销了关于管辖的终审裁定。
王晓营律师团队没有被这些波折影响,他们全面梳理证据,提交工商档案证明刘某拥有公司股权;用微信、短信记录证明刘某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公司对外投资是正常行为,并非李某个人控制款项;说明李某是受托办理入资业务,后果由刘某承担;还通过股票账户交易流水证明刘某操作账户并造成亏损。
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的代理人承认刘某是股东,但刘某却称自己持有的是干股,无需出资,却又无法提供证据。最终,北京某区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包括利息。刘某不服上诉,以自己用智力成果出资为由抗辩,但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是货币出资,刘某无法说明知识产权内容及作价方式,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晓营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她拥有20年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各类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案件。她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研究会研究员,荣获2013年朝阳区首届优秀女律师称号,是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等媒体的点评嘉宾,还著有相关专业书籍。
此次案件能够胜诉,得益于王晓营律师团队庭前对全案证据的深度挖掘,对诉讼策略的周密部署,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以及对案件细节的全面掌握。这也再次展现了王晓营律师在复杂股权纠纷案件中的卓越专业能力和丰富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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