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平果市某村刚当选村委会副主任的黄女士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打来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激动地说道:“太感谢档案馆了,你们给我提供的档案,证明了我的年龄符合参选条件,现在我已经成功当选新一届村‘两委’干部了!感谢你们!”
黄女士在村里口碑良好,热心公益事业,深受群众认可,已在村里担任村委委员13年,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对群众以及基层工作怀有很深厚的感情。202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她坚定选择留在村委,主动报名参加村委换届选举,希望能继续为村民办实事。然而在资格审查阶段,工作人员发现其户籍登记的出生年月为1967年4月,超过参选所需的最低年龄,初步判定不符合参选条件。这一结果让黄女士十分焦急,她表示自己实际出生于1975年6月,1996年迁户口办理身份证时录错了出生年月,却一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她多方奔走,从迁入地派出所和公安局,再到出生地派出所和公安局,均查找不到相关信息。
眼看参选资格即将失之交臂,镇里的工作人员提醒她可尝试到档案馆查询原始的人口普查档案作为其实际年龄的有效证明材料。几经辗转,2025年底她从百色一大早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黄女士提供的原籍住址、亲属信息等线索,凭借对馆藏的熟悉掌握及数字档案馆系统,迅速地在1982年人口普查档案中找到了黄女士的相关信息,档案中清晰记载着其出生年月为1975年6月,与黄女士所述完全一致。“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这份几十年前的人口普查档案,我的参选资格就泡汤了!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接过盖有自治区档案馆公章的档案材料时,黄女士激动地落泪再三表示感谢。
正因为有这份档案作为凭证,帮助黄女士通过了资格审查,最终成功当选村干。这份微微泛黄却记录清晰的人口普查档案,不仅还原了真实的出生日期,更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政治权利,成为基层民主选举中维护公平公正的重要凭证,彰显了档案工作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价值。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编辑:蔡元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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