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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联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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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供应商投标!

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或将被处罚

1月7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黔西市重新**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变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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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由于该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予以废标,重新采购。

  • 据了解,该项目于2025年10月31日启动,预算4029650.1元,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包括CT、彩超、DR、监护仪等56种医疗设备合计165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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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4日,贵州信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3995000元中标,但却没有公布具体的中标品牌和型号

  • 2月8日,发布更正公告补充了“开标一栏表”,尽管如此,该项目仍旧被宣布废标

事实上,该项目公示后就有供应商对该项目提出质疑,在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后,向黔西市财政局提起投诉,2025年12月3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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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投诉人对该项目提出了三项质疑,其中投诉事项三就是未依法公布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

最终,黔西市财政局认定投诉事项三成立,并且值得一提的是,黔西市财政局在该项目投诉事项的调查中还发现了其他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一是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的情形,具体为:《采购文件》采购设备及技术参数要求中,X线光机DR其他要求中提出“在西南具有以制造商名义注册的分公司并提供在西南地区以制造商名义注册的分公司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存在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的情形,且参与投标的3家供应商,仅有中标商提供了该项要求的材料。

  • 二是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技术偏离说明表》参与投标

最终,不仅该项目被废标,财政局表示还将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另立案处理。

毫无疑问,不论是医院、代理机构,还是中标供应商或将迎来一波处罚,算得上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接连废标!

医疗设备采购市场竞争“白热化”

当然,在医疗设备招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用这种明晃晃的歧视性规则,也着实不多见更多的还是从价格上入手

  • 此前,太湖县弥陀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被投诉废标的原因就是“中标供应商报价显著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最终被认为投诉事项成立,影响了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撤销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直以来,“谎报参数”、“定制参数”、“限定和排除供应商”等乱象一直是医械招投标常态,但随着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治理不断推进,这类采购猫腻也在“同行投诉”中变得愈发透明。

近期就有多个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因供应商质疑成功被接连废标,其中包括:

  • 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领域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一)02包,部分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02包已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外科系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包,供应商质疑成功被判定废标,原中标结果无效

  • 2025年南京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包1因质疑成立,原中标结果作废,将依法重新采购。

  • 还有贵州省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级综合医院部分)项目,该项目也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接到供应商质疑,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质疑成立,故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可以看到,随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及供应商维权意识增强,当下市场不仅强化对政府采购乱象的整治,也进一步打通供应商维权通道,再叠加当下整治“异常低价”采购等问题,医疗器械招采市场正迎来全新的未来。

从院内到院外,

医械招采整治大幕拉开

早在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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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将“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列为近三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

如今,这场整治行动到了最后一年,国家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多项新规,以强化政府采购领域公平公正性。

  • 首先是针对采购人主体责任,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已于2026年1月1日落地执行,这份指引从标前准备、招标实施、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履约管理到监督问责6大关键环节,全周期锁定招标人主体责任,要求公立医院必须对招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全程扛责,再也不能“置身事外”!

  • 其次针对“异常低价”问题,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也于2026年2月1日正式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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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再次强调,采购人应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供应商异常报价拉起红线——报价低于同行50%、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或者评审专家认为的情况,都将会触发审查机制。

无疑,随着整治+新规的“组合拳”出击,医院及第三方代理机构在设备招投标方面滥用权力等违规行为将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更将直接利好医疗器械招投标整体环境,利好广大供应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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