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在保、质量问题、政府协调、承诺年前修好,如今却只修管、不收尾、楼下不赔、一再拖延。
2025年12月中旬,即墨首创禧瑞学府一位业主家中地暖管突然破裂,经查确系开发商施工质量问题,房屋为前年购买,仍在法定保修期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不少于2个采暖期,开发商负有全额保修、恢复原状、赔偿相邻损失的法定义务,业主历经长期维权,在即墨区住 建 局协调下,开发商终于进场维修。
结果没想到开发商修一半停一半,业主年前入住成难题,截至目前,维修仅完成:地暖管更换,瓷砖铺贴,应修未修、严重影响居住的项目全部搁置:房门未安装,瓷砖未美缝,踢脚线未安装,漏水导致楼下顶面受损未修复。
业主多次沟通,提出开发商找不到工人,可由业主找人、开发商付费的合理方案,均被拒绝,甚至业主垫付的700元查找地暖管漏水点的位置的费用,开发商到现在也没给业主,临近春节,一家人盼着收拾妥当、安心过年,却因房屋未完工、无法正常使用,陷入焦虑。
当初协调时,住 建 局部门已明确年前完成全部维修,业主信任政府、配合流程,却遭遇开发商半截维修、消极履约、推诿拖延。
保修期内的质量责任、政府部门的协调承诺、相邻业主的受损权益、普通家庭的过年期盼,都不该被一拖再拖。
业主合法、合情、合理诉求:
1.立即完成收尾维修:安门、瓷砖美缝、踢脚线安装,年前全部完工,保障正常居住。
2.修复楼下损失:对渗水造成的楼下顶面问题,同步维修、妥善处理。
3.履行协调承诺:请住 建 局继续督办,确保年前兑现“全部修好”的承诺。
4.承担全部责任:拒绝合理代修方案导致的延误与不便,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导致渗漏,开发商必须无偿保修到底,维修应恢复原状,包含门、美缝、踢脚线、墙面顶面等全部受损项,漏造成相邻业主损失,开发商应依法赔偿并修复。
我们的呼吁买房不易,过年更盼团圆,首创禧瑞学府开发商请负起责任、信守承诺、加快施工;恳请即墨区住 建 局继续强力督办、限时办结,让业主过一个安心、踏实的新年,愿每一套新房都安心,每一个家庭都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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