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2月14日电 (赵祖乐)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春雷行动2026”第二批典型案例,聚焦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合同违法、产品质量、预付消费等突出问题,旨在以案说法,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案例一:销售侵权服饰案值超200万元,移送公安侦办

太康县彤依百货店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犯“雷迪波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涉案金额超5万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温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警方随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假冒吊牌1000余个及服饰若干,案值达200余万元,实现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案例二: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被罚25万元

成都嗨学乔戈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培训课程时,虚假宣传师资背景、课程命中率及通过率,其“不过退费”承诺也设置诸多限制条件,与宣传不符。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处以25万元罚款。

案例三:培训合同含“霸王条款”被罚5万元

成都永聚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线上原画培训中,使用含有免除自身违约责任、限制消费者解约权等内容的格式合同,并对培训效果作虚假宣传。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案例四:法律咨询公司无资质承诺“包打赢”被罚

四川晨鑫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向客户暗示可提供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并作出“十拿九稳”等承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案例五:健康公司杜撰产品功效被罚4万元

四川坤阳堂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其他公司的产品提供宣传服务时,在微信上杜撰并发布“祛除毒素”“化栓”等无科学依据的功效宣传内容。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构成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案例六:文创店有奖销售信息不透明被罚5万元

锦江区熊财猫文创集合店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开奖方式、兑奖条件等关键信息,且销售的部分产品标识不全。其行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及销售标识不合规产品,被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七:食品公司无证生产肥牛卷被罚没5.5万余元

成都君森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肥牛卷切割、包装及销售,并在标签上虚假标注生产商信息。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工具,并处罚款5.5万元。

案例八:电缆公司产销不合格产品被罚没17.6万余元

四川三电特变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电线电缆存在产品标识不真实、冒用认证标志、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系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没收相关涉案产品,并处罚款176751.32元。

案例九:教育公司收取预付款未签合同被罚

成都锦城学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销售线上培训课程后,未按法规要求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并处罚款5100元。

案例十:饮品加盟店私购侵权包材被查处

新津区沪上阿姨饮品店为降低成本,通过电商平台私自采购非官方授权的饮料杯、吸管等包材用于经营,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鉴于其未造成严重危害且配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1000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