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酒后冲动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一起酒后盗窃案、一起酒后故意伤害案进行听证。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参加,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司法实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酒后失智盗窃电动自行车
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起意,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盗走。案发后,李某积极退还赃物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经审查,李某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通过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长作为主持人,引导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重点说明酒后临时起意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依据。听证员围绕案件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效果展开评议,一致认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彰显司法温情。李某承诺以后会杜绝酒后失范行为,时刻牢记法律底线,恪守道德规范,做遵纪守法公民。
丈夫酒后将妻子打成轻伤
犯罪嫌疑人窦某酒后因怀疑妻子余某出轨,与余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下将余某打成轻伤。案发后,窦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余某念及子女,自愿出具谅解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夫妻二人结婚多年,都喜欢饮酒,窦某平日在社区表现良好,目前双方已回归正常家庭生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家庭关系修复、社会矛盾化解角度,分析了案件发生的根源系窦某酒后情绪失控和沟通不畅,并详细说明拟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被害人余某表示,双方已和好,对窦某表示谅解,希望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听证员结合案情提出“理性沟通、戒酒稳绪、珍视家庭”的建议,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窦某提交了书面保证书,并承诺将戒酒,用心经营婚姻,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王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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