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苏熠萌)2026年2月11日,韩城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杨某某求助,称自家10余只羊疑似被野生动物咬伤,造成财产损失,请求民警帮助核查处置。

接警后,民警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并调取事发地及周边沿路监控录像,逐一排查线索。经细致比对研判,确认咬伤11只羊的并非野生动物,而是3只散养犬只。为尽快找到犬只主人、理清责任,民警开展走访摸排、逐户核实,最终确定3只犬只分别由同村村民张某、王某、李某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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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矛盾、挽回群众损失,民警在派出所调解室对犬只饲养人张某、王某、李某与受害人杨某某开展调解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民警向饲养人普及《韩城市犬类规范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未依规看管犬只、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三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饲养人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向杨某某致歉。

民警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王某、李某共同赔偿杨某某经济损失3300元,现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随即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快速调处,是板桥派出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板桥派出所将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养犬管理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以扎实履职守护辖区平安和谐,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