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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篇小说《龙凤歌》里写了两个因故事结缘且个人命运亦与故事相关的人物,即讲故事的麻婆子和痴迷听故事的马秋月。常有读者问人物有没有原型,或许,读者真正想问的是故事的真伪。其中一个人活成了故事,如明媚的阳光,总能消解雾霾;另一个人则被故事束缚,就像在泥泞中行走,步履踉跄。我没肯定也不否认,因为是与否都不准确。真正的原型没有,但有一点点影子,比如麻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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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冬日,我随朋友回她出生、成长的村庄,她告诉我村里有位老太,新中国成立前曾在烟花巷里讨生活,一生未育,现与丈夫住在供销社隔壁的村部。我对老太甚感好奇,让朋友带我前往。我见到她那天是下午,斜阳涂染窗棂,北方的土房虽然很矮,但红光浸入,屋室盈亮,这使我得以清晰地观察她的面容和叠压的褶皱。她盘腿坐在炕上,腰板竖直。盘坐这个动作看似简单,其实不易,需要功力的。其相貌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经岁月磨洗仍可窥视华姿,着实平平。未问年龄,算来七十有余了。说了些什么,我已忘记,我们没待太久,也就半小时左右。印象没多深,但我记住了她。仅此而已。

三十多年后,我开始写《龙凤歌》,盘腿端坐土炕上的那个形象翻滚出来。但除了竖直的腰板,她和麻婆子没有任何相似。说实话,我对她一无所知,亦再无探究想象的兴趣。而麻婆子则是从我心里长出来的,虽为虚构,却有着血浓于水的亲密关系。自然,我对麻婆子是知根知底的。没有具体的身世、年龄,乃故意为之。谁没点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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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婆子擅长讲故事,这项本领并非全为我的想象,她不过是集采众长。乡村会讲故事的人很多,比如我的姑爷,擅长讲隋唐宋辽等有着历史根脉的故事,当然不乏传奇,书中萧太后与杨令公的恩怨情仇就是他讲的。比如我家前院的邻居,肚里装了许多关于风水的故事,每则都透着玄虚与神秘。有些阅历的人,多多少少会讲一些吧。他们的故事可能是听来的,但在讲述时肯定会加工创造,带着个人色彩。麻婆子不过是把他人的本领汇总了,成为讲故事能手。故事虽是虚构,但情感有流向,善恶各有其报,从这个意义上讲,麻婆子毫无疑问扮演了文化传承者的角色。

书中的麻婆子就是这么来的,那么主人公马秋月呢?她当然有多重蕴含。就从小爱听故事这点,实为我的梦想。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游历凡尘,上演了一场缠绵凄迷的爱情戏,这个故事使我出神。我的梦想俗而平凡,只想听故事。可以说,马秋月有多么痴迷,我就有多么痴迷。

我幼年怕狗,惧走夜路,哪怕走村里的街道,也是怕的,但为了听故事,往往壮胆涉险。有时只想听一会儿,可入迷就迈不动腿了,常常忘了时间,因为耽误干活,多次被父亲训斥。

如果把少年时代听的故事叙写出来,编一部故事大全是没有问题的。权且列举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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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在林间砍柴,遇见一条受伤的小蛇,心怜之,便把它带回了家,为它敷药治伤。小蛇伤好,但某人没有放其归,仍养于家。蛇渐渐长成大蟒,某人喂养不起,送至野外。未曾想,此蟒愈长愈大,竟成了蟒精,经常在路上拦截商客,成为一方祸患。有一天,某人经过此处,蟒精窜出。它认出了某人,某人也认出了它。某人由怯而怒,大骂。蟒精没吞某人,愧言作恶多年,请某人将它砍死,还说肚里的金银珠宝都归某人。某人除了害,且成为巨富。

是不是很低级?在视频时代,这样一个故事确实平淡且弱智了些,如脆薄的陶片,经不起任何推敲。但对当年那个没读几年书的少年来说,则有着迷人的光泽,甚至在梦里,我还与它相遇。

另一则亦与蛇有关。某羊倌像《射雕英雄传》中的西毒欧阳锋一样,有唤蛇的超能力,只不过西毒是吹笛子,而羊倌是念心语。比起来,羊倌技高一筹。村里有两个后生好奇,二人结伴跑到滩里,求羊倌作法验证真伪。羊倌起先不肯,两后生软磨硬泡,羊倌才点了头。羊倌念动咒语不久,数不清的蛇从四面八方爬窜过来,聚而叠摞,堆架起一座蛇桥。最后爬来的是一条小白蛇,径直跳至桥上。两后生目瞪口呆。唤蛇,也须有送蛇的本领。可羊倌再念咒语,欲将蛇驱离,却不灵验了。羊倌惊骇,再念,小白蛇发话了,责备羊倌轻慢,乱用法术。叫他三日后中午到村北半山腰的寺庙。羊倌应命,众蛇散去。三天后,羊倌准时到达,寺庙残破,鲜有人至。羊倌小心翼翼,左脚迈入,欲探视究竟,就在他停顿的瞬间,门顶的横梁掉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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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之前痴迷故事本身,那么后来更迷恋怎么讲故事。

讲故事,有讲好的,有讲不好的。同样一个故事,讲得好的人声情并茂,可以在原故事基础上添油加醋、加以渲染。添油加醋在此没有贬义,就是再度创作。讲到关键处停顿,且听下回分解,既是时间的掌控,也是节奏的把握。山鲁佐德若不是凭借“恰到好处”的节奏,脑袋早就保不住了。只不过故事的稀缺性使其内容更具光芒,而讲故事的方式被忽略了。

第一部令我着迷、明白怎么讲故事更具魅力的是《吹牛大王历险记》,是在初中时读的,同学不知从哪里借来的。当时未能读全本,很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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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故事,身陷故事中,我不会在意年代、时代、背景,不会细究大蟒身长几丈、身阔几米,既然成精,怎么解释都可。羊倌奇异的本事与生俱来还是后来神授,也未曾追问。迷雾重重才显得玄奇,过于认真就有些自讨苦吃了。

但讲故事不同,再夸张再传奇的故事,也得有支撑故事的理由和细节,须有清晰的逻辑线。比如吹牛大王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不是念动咒语,不是凭借法术,而是钻到炮筒里睡觉,被士兵当作炮弹发射到敌营。而他能将马拴到烟囱上,也是因为大雪。如此,怎么讲便成为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读世界名著是在我考上师范学校之后。从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到狄更斯、雨果、巴尔扎克福楼拜、托马斯曼等。一个饥饿的人,起初定然是狼吞虎咽的,肚子半饱,才会慢慢咀嚼,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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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当然是重要的,一个好故事就更重要了。作为曾经的故事迷,我不可能忽略内容。只不过我对讲法或者说叙述的兴趣更浓了些。

好故事之所以好,有的确为作家独创,因而显得独特;而另外一些,他者虽写过,或故事“相貌平平”,但因为别样的讲述而大放光彩。

我特别喜欢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据说马尔克斯是看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触发的灵感。爱情故事,无论文学作品还是民间传说,实在太多甚至泛滥。可就是这样一个庸常故事,被马尔克斯写成了经典。阿里萨等了费尔明娜五十多年,其间有多少波折和起伏,阿里萨是怎么走过来的,马尔克斯耐心浇灌故事之树,使这棵树朝着奇迹生长,终成正果。有读者不喜欢阿里萨,在一次交流中,有人罗列了阿里萨的多项罪状。不喜欢可以理解,但不喜欢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这个人物塑造的成功。如果形象模糊,读者恐怕谈说的欲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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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凤歌》里,我写了有类似经历的一个人,即马秋月儿子朱灯的老叔。他等心爱的女人没有阿里萨那么久,三十多年,老叔如愿以偿。我费了极多脑筋,写老叔的故事时几次易稿。改的不是老叔的故事,而是讲述的方式。

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就内容而说,庸俗甚至滥俗,写一个欧洲中年男人对少女的迷恋,离三级片不远了。就是这么“不堪”的故事,纳博科夫凭借超凡功力,使小说如出水芙蓉,令人注目称赏。卡达莱的《亡军的将领》内容也很简单,失败的将领去当年侵略的地方寻找牺牲士兵的遗骸,若看内容简介,读者或许连翻书的兴趣都没有,但卡达莱亦有卓越的讲故事的本领,《亡军的将领》因为别样的讲述而成战争文学中的经典。

我在故事的河流里徜徉,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河岸,处处皆风景。我开始写作时,意识到比这二者更重要的是故事的种子。蒲松龄一茶一故事,换的其实不是故事,而是故事的种子。如果仅仅是故事,在信息爆炸时代,俯拾皆是,但故事的种子是稀缺的。

何为故事的种子?被时间的尘土覆盖,仍破土发芽、蓬勃生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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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凤歌》的故事以及故事的种子 | 胡学文》

栏目主编:黄玮 文字编辑:栾吟之 图片来源:本文图片除书封外均为新华社概念图

来源:作者:胡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