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道路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春运期间,在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全面推行轻微道路交通违法不予处罚措施。

对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不予处罚。

一、初次来安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状况而出现的违反导向车道通行、误入单行路禁行方向、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以及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二、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予处罚;

四、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的,不予处罚;

五、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予处罚。

温馨提醒

安阳交警将继续加大对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尤其是三轮车和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支持配合,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

来源:安阳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