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虽未获利

但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店主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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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安全事故、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椒江公安分局以“严”为要,严守烟花爆竹安全关。2026年2月13日10时许,白云派出所石警官带领辅警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章安街道九阳村一烟酒经营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民警当场依法查获烟花爆竹七种,总重量约58千克,并对现场进行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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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经营者杜某虽未通过销售烟花爆竹获利,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查获的烟花爆竹已全部收缴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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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在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如发现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来源:椒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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