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2月14日电 (陈琦、刘敏)虽有《道路运输证》,但在线路运营过程中却违规揽客。2月14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通报一起省际包车违规揽客被查案件。
2月13日14时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接群众举报,反映一辆皖籍省际包车(车牌号:皖AB96**)涉嫌在运营过程中违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处置,于当日16时31分在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附近依法查获该车辆。
经核查,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驾驶员高某驾驶该车从安徽省合肥市驶往重庆市,实际载客52人,其中16名乘客系在浙江省温州市临时招揽,未纳入原包车合同约定范围。经营者已向上述乘客收取每人600至700元费用。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关于"客运包车应当凭包车合同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安徽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驾驶员高某进行现场普法教育,明确指出其违规经营行为,要求严格依照许可事项和合同约定从事包车客运活动。
执法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向车上乘客开展以案释法宣传,重点讲解包车客运与班车客运的区别,强调包车运输须以书面合同为基础,非合同内乘客不受运输合同保障,存在较大安全与维权风险,并提醒广大旅客,乘坐客运车辆出行,务必通过正规客运站点购票乘车,切勿搭乘无合同、无票证的包车,切实保障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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