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年味”氛围担当
烟花爆竹是很多人
难以割舍的春节“标配”
但是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县城主城区全时段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满足群众燃放需求
我县设置了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引导市民有序燃放
一起来了解一下
禁放区域示意图
县城区域范围是射阳县城滨湖大道以西、226省道(西绕城段)以东、北环路以南、开放大道以北合围的区域内。
县城区域外的下列场所和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集中燃放时间和点位
集中燃放时间:
2026年2月16日(除夕)
18:00至23:30
集中燃放点位:
东开发区北海大道
(新城大道至滨湖大道路段)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妥善安排,错峰出行。到现场后服从管理,按现场指示牌停车,以安全文明方式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极易引发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冬季,在人口密集区域,环境干燥,烟花爆竹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产生有毒气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刺激人的咽、喉、鼻、肺和眼睛,敏感人群会出现气喘、胸闷、咽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还会诱发一些慢性疾病。
产生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高强度的噪音不仅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
造成资源浪费
制造烟花爆竹要消耗矿物资源、化工原料、林木资源,燃放烟花爆竹后,会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部门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违反法律规定
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提醒
如何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岁末寒冬,平安最暖
烟花爆竹属于
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愿我们每个人
都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
来 源:应急管理部 美丽江苏 平安射阳
编 校:刘杜娟
责 编:张宏伟 黄 燕
审 核:仲 煜 樊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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