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遇到这样的场景:投诉噪音扰民,得到的回复是“已记录并转告相关部门”;反映办事难,听到的解释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需进一步研究”。
解释,是沟通的桥梁,能消除信息差,抚平情绪的波澜;但如果只有解释没有下文,再完美的说明也只是一张漂亮的“空头支票”。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我们必须大声疾呼:要解释,更要解决!
解释是前提,但绝不是终点。很多时候,群众并非不通情达理,大家气的往往不是“问题为什么发生”,而是“问题为什么还没解决”。如果把“解释”当成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把“流程”当作拖延塞责的护身符,只做“传声筒”不做“终结者”,小矛盾就会拖成大问题,小诉求就会变成大舆情。解释得再天花乱坠,如果最后事情没办成,在老百姓眼里,这就是“花架子”。
“解决”才是硬道理,是最好的解释。所谓“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关键在于那个“应”字是不是落到了实处。真正的担当,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对着文件条分缕析地“解释原因”,而是走进现场,哪怕满头大汗也要把堵点疏通;真正的作为,不是在会议上高谈阔论地“分析困难”,而是哪怕千难万险也要把承诺兑现。对于群众而言,他们不需要听你讲“这件事有多难”,他们只想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能办好”。用结果说话,用实效交卷,才是对质疑最有力的回击。
从“解释型”干部转向“解决型”干部。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作风必须来一场深刻的变革。要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不能让诉求“石沉大海”;要树立“结果导向”,把“事要解决”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哪怕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也要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让群众看到希望和努力。
“千条万条,不落实就是白条。”在民生问题上,解释是必要的“缓冲带”,但解决才是最终的“目的地”。少一些“由于客观原因”的借口,多一些“虽然困难但正在攻坚”的行动。唯有把“解释”的精力更多地花在“解决”的实招上,才能真正赢得民心,让每一次回应都成为一份温暖的民生答卷。(宣汉县委组织部 曾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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