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2003年出生,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人。因为拒服兵役被武警西藏某部队除名并退回原籍。

据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月9日通报,2025年下半年,李某自愿报名应征,经过体检、政治审查和役前教育全部合格,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入伍。

前往武警西藏某部队服役。可到了部队没多久,李某就表现出明显的消极态度。根本适应不了部队高强度、快节奏的生活和工作。他接连好几次递交退伍申请。

部队领导、家里人、基层武装部和区征兵办工作人员轮番找他谈心,苦口婆心把政策法规、权利义务讲了一遍又一遍,可李某就是听不进去,死活坚持要走,态度非常坚决。

还明确表示自己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最终,2025年11月,部队按照规定对他作出除名处分。直接把他退回了原籍。李某这种拒服兵役的行为,事实清楚,性质恶劣。

社会影响很坏。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也给其他人敲响警钟,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征兵办决定对他作出以下六项处罚: 1. 把李某列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名单,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公共信用平台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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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进行联合惩戒。2. 取消他本人和家庭的一切义务兵优待待遇;同时按照城区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也就是28744元。处以一次性罚款。

这笔钱必须在一个月内缴到城区财政国库,逾期不交就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 今后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也不得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更不能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录用。4. 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和他的户口簿“服兵役”一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从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

不予办理任何出国(境)手续。5. 从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办理升学或复学手续。6.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李某拒绝、逃避服现役的行为。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年轻人自愿参军却半途而废,还死扛到底不愿改正。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既害了自己,也让家人跟着受影响。更给征兵工作和部队纪律带来负面冲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兵役义务不是儿戏,签了字、穿上军装。就得扛起责任。希望类似情况少一点,大家都能明白:选择了就得担着。逃避的代价从来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