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今年除夕(2月16日)至正月初二(2月18日),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将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5元的服务费。

据了解,此次出租车服务费是根据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布的《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绵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告》(绵交通告【2020】5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明确了春节期间将加收特别服务费,即“除夕至初二,每年3天,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5元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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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运管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全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均已预设调整程序,具体说来,这5元的服务费将直接添加到车辆的起步价中。乘客下车时只需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进行付费,不需再额外支付表外费用。

据悉,这一政策已执行多年,实行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出租车驾驶员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要求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春运期间,绵阳出租汽车行业将在做好日常运输的同时,全力做好机场、火车站和主要客流集散地的运力保障。为此,我市各出租车公司将高度关注各枢纽站点客流变化,从安全行车、规范服务、提振车貌、加强值守等多方面确保运输保障工作落实有序。

与此同时,出租车行业协会也组织了志愿者,在客源比较集中的火车站、机场等地为乘客提供帮助,如搬运行李箱、维持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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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特别提醒,在春节期间乘坐出租车时,如果遇到乱加价、拒载、绕道、拼客等行为时,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举报投诉热线12328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涪江观察记者: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