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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月初陆续推出《典故里的法治智慧》系列短视频,邀请我校法律史学研究院罗冠男教授等,从浩如烟海的法律文化宝库中采撷历史典故,用生动的讲解带领受众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理解当代法治建设的深厚根基与法治智慧起源。

商鞅徙木立信:一诺千金,铸法之权威

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一场城门下的兑现,竟为秦国变法筑牢了民众信任的根基,这便是流传千古的“徙木立信”。

战国乱世,秦孝公任商鞅主持变法,可彼时秦国百姓早已对朝令夕改的政令心生失望,法令推行的第一道难关,便是赢得民心。商鞅深知,无信则法不行,法不行则国不强。于是他在栎阳城门口立木设赏,从十金到五十金,终于有人挺身搬木,而商鞅也当即兑现诺言,五十金的赏赐,让“朝廷说话算数”的消息在秦国迅速传开。

紧随其后,《垦草令》颁布,废除井田制、奖励农耕等变法措施顺利推行。而当太子触犯新法,商鞅坚决追究其老师公子虔的责任,更是让秦国人明白,变法不仅是“许诺必践”,更是“违法必究”的铁律。这根木头,丈量的是统治者的言行一致,树立的是法律一视同仁的权威。

徙木立信的开端,定下了秦国改革的核心基调:政令的权威,不在于颁布者的身份,而在于法律执行的一致性与可靠性。千百年后,这份精神依旧鲜活,反腐败斗争中无差别执法、环境保护领域里严格追责,每一次不折不扣的执行,都是在为法律公信力添砖加瓦。

周公制礼作乐:礼法相融,守世之和谐

“礼乐治国”并非空谈,三千多年前,周公旦以礼定序、以乐化人,构建起一套兼顾秩序与和谐的社会治理体系,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基因。

周武王去世后,三监之乱爆发,周公平定叛乱后深刻思考:单靠武力难以维系王朝长久,商朝灭亡的根源,在于社会失序、贵贱无规。于是他抛开“繁文缛节”的质疑,制定了覆盖祭祀、宴会、婚丧、外交的礼仪制度,明确不同身份的行为准则;同时整理音乐,规定不同场合的乐律要求,以礼定秩序,以乐平人心。

面对楚地对中原礼仪的抗拒,周公并未诉诸武力,而是送去简化礼仪与农耕节气音乐,坦言“礼仪可调整,音乐可融特色”。三年后,楚地带着改良的乐器回访,愿守周之基本礼仪、保自身地域特色。这正是周公礼乐智慧的精髓:真正的秩序,不是千人一面,而是在共同规则下包容差异,如同不同乐器合奏,音律一致便有和谐之曲。

周公临终前叮嘱成王,礼仪的核心是尊重,音乐的核心是和谐,若忘本则需改制度。这份叮嘱,让礼乐制度成为周朝乃至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基础,礼所代表的秩序与规则,乐所倡导的和谐与教化,相融而成礼法结合的治理模式,深深影响了后世法律文化。

商鞅徙木立信,以“信”立法律之威,让政令落地有了民心根基;周公制礼作乐,以“礼”定社会之序,以“乐”凝民众之心,让治理有了温度与包容。这两个典故,一为法治立权威,一为治世融礼法,勾勒出传统法律文化“刚柔并济”的雏形。法律的权威源于执行,治理的智慧在于包容,这些千年前的思考,至今仍为我们的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提供着宝贵启示。下一期,我们将继续探寻子产铸刑鼎、皋陶制律的典故,感受传统法律文化中“公开公正”与“仁心司法”的智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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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第20260214期】

内容来源:央视社会与法频道

编辑:许馨元

责任编辑:师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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