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马”上要过年了,街坊们都忙着采购各样的年货,品尝各种美味的食品来迎接新年。在大快朵颐之际,街坊们亦要注意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花都区消委会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自制腊味、腌制品“慎吃”
自制腊味、腌制品的食用原料要正规、制作要卫生。应选用新鲜、来源可溯、检验合格的食材,不使用病死、变质原料及来源不明的食材。加工时生熟分开,器具洁净,防止污染。严格控制食盐、酒、调味品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腊味、腌制品要低温、通风、避光保存,出现发霉、异味、发黏等变质情况应立即丢弃;
此类食品高盐高脂,建议少量食用,搭配新鲜蔬菜、水果,均衡饮食。
食用菌菇安全提醒
野生毒蘑菇与可食用菌菇外观难以区分,无简单鉴别方法,切勿自行采摘、食用、售卖野生菌菇。购买食物请选择正规经营场所,购买人工培育的菌菇,不买形态异常、气味怪异的菌菇。
多数菌菇在食用前要洗净且彻底煮熟煮透,不生食、半生食,防止残留有害物质或引发肠胃不适。
发酵米面制品食用提醒
自制发酵米面制品(如年糕、发糕)需警惕米酵菌酸中毒,做好防霉变措施。
食用河豚的提示
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且普通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如确需食用河豚鱼,应选择正规渠道、包装完整、标识清晰、可追溯的预包装河豚加工产品,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进行烹饪。
购买食物请选择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时仔细查验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条件等。如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样本,立即就医。
广大街坊邻居,平安团圆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节日期间,请大家享用美食的同时,注意科学制作美食、理性消费美食、合理搭配美食。广大经营者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守法经营。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花都区消委会
祝广大市民:
新春愉快,龙马精神!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
花都区消委会
2026年2月14日
来源: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花都区消委会
编辑:聪杰
复核:龚耀东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审核:邓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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