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在长崎外海日本所谓的专属经济区内,日本水产厅扣押了一艘中国的渔船,并逮捕了船长。日方称执法船要求停船接受检查,对方拒绝后被扣押;中方表示一直要求渔民遵守法规,希望日方依照中日渔业协定公正执法,保障船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
虽然表面上是渔业执法,但是在目前中日低信任度、低弹性的关系下,很容易被放大。真正危险的不是“有摩擦”,而是做成样板反复复制、按下播放键,升级为政治行动,再由媒体推波助澜,最后逼得政策抬高门槛。日方很快把叙事锁定为“在EEZ内拒检—追扣—带走船长”单选题,但是在双边协定和国际法之下,问题就变成了:日方是依照协定来办,还是把国内法放在前面,制造一个可以留痕的“执法事实”?
路径不同,结果大相径庭,海上灰区事件最容易失控的就是“案例化冲动”,即把一次扣船说成是“坚决取缔”的成果,把一次逮捕塑造成“主权执法”的标志,再通过剪辑视频煽动情绪,从而为下一次行动寻找理由。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本想用国内刑事程序来固化敏感海域的“既成事实”,从而引起中国方面的强硬反击,最后以日本单方面释放船长告终,暴露出日本在敏感海域执法行动容易被国内政治利用的特点。
因此要防止“国内法优先”的路径依赖,国际法上条约义务不得为国内法所涵盖。有渔业协定和安排存在,其意义就在于把容易引发政治冲突的摩擦压到技术层面,不使现场刑事化、政治化。一旦形成了动作上的惯性,短期的声量会有,但是长期的空间就会被压缩;执法尺度整体被抬高,摩擦周期性地回潮,误判的概率升高,表面上强硬,实际上是在冒险。
对于此次被扣押的事情,要紧紧抓住三条线:第一,事实线要硬,坐标、航迹、指令方式、距离安全性、是否诱导性拦截、围追堵截、过度执法等等要一一核实清楚,形成证据链;第二,程序线要全,船员的安全和健康、翻译和律师的帮助、领事探视、人身权利和财产处置逐条确认并及时跟进,程序站得住脚才不会被带节奏;第三,协定框架要摆在台面上,在协定框架下进行沟通,做到透明、比例原则、可验证的执法程序,把事件从“刑事化快车道”拉回到协商降温的轨道上来,避免国内法压缩协定空间。
同时叙事要冷,把焦点锁定在“依约、公正、程序、比例”上,不为对方“执法成绩”做宣传,不被动参与对抗动员。只要对方觉得做不成样板、攒不了政治资本,灰区动作的利益就会减少,惯性也难以形成。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复杂的现场拆分成只有一种国内法答案的选择题,让对方处于情绪中接招,把当时你的应急反应变成对方下次更严厉执法的理由。
201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方推动司法,另一方就会用更大的力量把它拉回政治轨道上,“司法独立”最后只能考虑影响和关系,关系也更难控制了。高市早苗的错误言论已经伤害到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已经触及了战后秩序的底线。外放强硬话语配合海上强硬行为,容易造成互相加码的局面。为了使海上摩擦恢复正常,需要把话收回去,撤回错误言论并道歉,用实际行动修复关系,从而让机制重新运转起来,使执法回到专业的轨道上,防止被国内政治所利用。
高市内阁想用扣船来显示强硬,得到的只是短期的声音,但是会减少对话的机会,降低信任度,提高误判的风险。这笔账迟早是要算的。真正的实力在于驾驭复杂局面、切断风险链条、重启双边机制。冷静的火力、硬核的事实、可核验的程序以及按协定行事的态度,把事件钉在事实链、程序链、协定框架上,降温叙事、打碎样板,让对方发现这条路走不通、无收益、难成惯性,这才是最有效的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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