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营造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建设生态宜居郑州。在此,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遵规守法的模范者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不在禁放区域、禁放地点、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燃放非法或超标产品。提倡以贴春联、挂灯笼、家庭团聚、志愿服务等文明、安全的方式表达节日喜庆,让传统节日更具文化内涵、更显时代新风。
二、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
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的危害性和禁限放政策的重要意义,积极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转发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环保倡议,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过节方式,带动身边人共同践行“少放一支花炮、多增一分蓝天”的自觉行动,凝聚全社会共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保护环境的监督者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请每一位市民朋友自觉担起监督责任,对身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及时制止,带动家人亲友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努力将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转化为自觉行动,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
烟火易逝,平安长存,蓝天可贵,共同守护。让我们以 “少一点烟火气,多一份清新感” 的自觉,携手遵守禁放限放规定,用文明之举守护郑州的蓝天白云,用安全之行护航阖家团圆,共同度过一个生态美、人心暖、年味足的新春佳节!
郑州市文明办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郑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郑州市委
郑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2月14日
守规定,让年味儿“限”中有爱
请您务必记清
今年燃放的“允许时段”与“禁止红线”
不超时、不越界、不买“三无”炮
只有这三天可以放
燃放时间为:
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时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时至23时;
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四环以内不要放
燃放区域:
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以外的管理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区四环路(含四环路)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四环路以外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2)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3)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4)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严禁在零售点周边试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属地主体单位设置明显的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旅游景区、社会团体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符合审批条件的,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的个人和单位不得违规燃放。
不买A级、B级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2)双响炮、摔炮、湘30等超药量、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不定向火箭等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
(4)“三无”产品;
(5)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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