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魏凡

陪嫁的“金条”、“银行存单”是网购的,“高官父亲”、“模特母亲”是找人演的,豪车、别墅是租的,“新娘”实际上仍在婚姻存续状态……

澎湃新闻获悉,2月10日湖北随州市中院作出裁定:驳回尹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2月8日,该案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娘”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尹某某违法所得89140元,发还给被害人申某某。(→)

2025年11月17日庭审现场,法官询问尹某某是否认罪,是否愿意退赃以争取被害人谅解,她曾表示:“不需要谅解,也不会退赃。”

一审中,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化名尹某迪,通过互联网结识多名男性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并在交往过程中捏造自己是1994年出生,从事美容行业,家境优渥的富家女形象,后以怀孕为由索取打胎费用,如索取不到钱财,迅速结束该段关系,转移目标。

本案中尹某某与申某某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结识。尹某某在与申某某交往中,购买虚假怀孕单向申某某索要钱财,后申某某想与其结婚,尹某某又请人扮演自己的父母与申某某及申家父母见面,在申某某欲与其分手时,尹某某找到情感主播金某从中协调劝和,虚构尹某某父母已在武汉为二人买房还会陪嫁大量财物,让婚礼能够顺利进行。

法院认为,尹某某通过恋爱与婚礼获取财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尹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单身身份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通过购买假怀孕单,雇请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巨额财物,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犯罪要件,被告人尹某某构成诈骗罪

一审判决后尹某某上诉,称她与前夫崔某某婚姻名存实亡,与申某某是自由恋爱不构成诈骗;申某某主动赠予价值19839元钻戒,不该算在诈骗金额中,量刑过重。

随州中院认为,尹某某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明显,钻戒属于诈骗得来的财物;一审判决4年6个月,属于在量刑幅度内低档量刑。随州中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 期 编 辑 邹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