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为了营造喜气祥和、平安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交警明确了

三类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泉州交通管理部门在2026年2月15日0时至23日24时(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在依法执法的基础上,针对部分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予以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01

违反单行道通行

对游客因不熟悉路况误入单行道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02

违反禁止标线

对游客因临时改变机动车行车道而跨压车道分界线的,且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03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对游客进入路口后才发现选择错误的行车道导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且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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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只警示、不处罚”的核心前提是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影响,驾驶人需积极配合交警现场劝导,及时纠正违法状态;若经提醒后仍拒不纠正,或违法行为已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适用本便民举措,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处,绝不姑息纵容。

3. 本举措仅适用于2月15日至23日规定时间内辖区内的轻微交通违法,假期结束后,将全面恢复常态化交通执法管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4. 假期期间车流量较大,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扎堆拥堵,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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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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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团圆,安全为先。泉州交警在此温馨倡议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主动礼让行人、避让非机动车,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愿大家携平安上路、带团圆归家,共度平安祥和、喜乐美满的丙午马年新春!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4日

泉州交警

融媒体编辑:张堃鸰

审核:一审|林百兰二审杨伟艺三审|谢永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