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半的城市,往往属于两种人:一种是正在享受睡眠的梦中人,另一种是为了生计不得不透支生命的守夜人。广东清远这位60岁的大爷,显然属于后者,且属于那种被资本算计到了骨子里的悲情角色。他在那个连鬼影都见不到的深夜,仅仅是眼皮打架眯瞪了16分钟,竟成了企业眼中不可饶恕的罪证,直接丢掉了饭碗。这起荒诞的裁员事件,与其说是一场劳动纠纷,不如说是对“吸血鬼式”管理模式的一次公开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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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业的这番操作,堪称把“逐利”二字演绎到了令人作呕的极致。我们不妨算一笔细账:月薪2100元,这本身就是个扎心的数字,而大爷每天却要连轴转动18个小时。简单的数学题背后,是令人咋舌的时薪——仅仅几块钱。这种低廉到近乎侮辱的用工成本,甚至不如某些城市的最低时薪标准,企业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人口红利最后的残渣。更讽刺的是,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加班费在这个公司仿佛是个只存在于传说里的名词。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还得时刻提防着头顶的监控探头,这哪里是在招工,分明是在找无需维护费用的“干电池”,电放光了,人也就废了。

监控录像在这家企业手里,本该是保障安全的工具,却异化成了温水煮青蛙的那把柴火,亦或是挥向劳动者的一把屠刀。那被抓拍的16分钟睡岗,被管理层拿来大谈特谈“职业操守”与“公司纪律”,这种道貌岸然的嘴脸,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在超负荷运转了近二十个小时后,生理机能的抗议是任何意志力都无法阻挡的自然规律。企业对此视而不见,只盯着那短短的十六分钟发难,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标行径,暴露出的不仅是管理的冷血,更是企业文化的扭曲。当一个企业开始拿着显微镜去寻找老实人的瑕疵,却对自身违法的超长工时视而不见时,它离衰败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清城法院的那纸判决,来得可谓是及时且解气。判赔2万6千元,这笔钱在资本眼里或许只是九牛一毛,甚至连一顿像样的商务宴请都不够,但对于大爷而言,这是法律为他讨回的尊严。法院并没有被企业那套冠冕堂皇的“规章制度”带偏节奏,而是直击要害:把生理极限当旷工处理,这就是违法。这记响亮的耳光,打得那些习惯了欺压底层劳动者、把“老实人好欺负”奉为圭臬的老板们晕头转向。法律的威严不在于条文的堆砌,而在于关键时刻能扶正倾倒的天平,告诉那些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人不是机器,血肉之躯不该成为野蛮生长的垫脚石。

这起案例也给当下那些处于转型阵痛期的企业提了个醒:严抓考勤、死磕纪律,往往是企业走下坡路的征兆。当一个管理者不再思考如何通过创新去创造价值,而是盯着员工那几分钟的打盹时间去立威时,这个组织的生命力其实已经枯竭。大爷那眯瞪的16分钟,不仅照出了企业的丑陋,也唤醒了法律对劳动者最基本的温情。与其在监控录像里找茬,不如摸摸良心,看看那每月2100元的工资,是否对得起那十八个小时的血汗付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傻子,把人逼到墙角,法律和公道自会教你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