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人民法院

2026年第一批预拘留公告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决定对被执行人张福丽等人予以司法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对被执行人张福丽等人发出预拘留公告。预拘留被执行人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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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被公布预拘留的被执行人,七日内及时履行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又不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的,我院随时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本院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定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值班电话:0350-3221318

定襄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3日

来源: 定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