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旺季来临,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目前,全国多地有奖发票抽奖系统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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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昆明有奖发票试运行第一天。一大早,昆明市商务局企业群里已经热闹起来,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登记成功的商家做好准备,没有登记上的商家忙着咨询,重新提交审核资料……

与此同时,不少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也主动索要了发票。市民杨女士在中石化加油站加了275元的汽油,上传发票后,幸运的抽到了100元。她高兴地发了朋友圈,分享了这份幸运,“中奖的时候很懵,想着能中到就行,哪个档都可以,没想到直接中了最高的。身边的朋友大大小小金额也中了,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开心,还能额外领到奖励更是双重开心,这次概率真的很大!活动不仅鼓励我们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还收获意外之喜,既规范了市场,又让我们有参与感,特别有意义!”

和杨女士一样,罗女士在沃尔玛选购完年货后,在营业员的提示下,开具了电子发票,并上传到云闪付,也幸运的抽到了10元。“虽然不多,但中奖也是很开心的。”

据悉,此次有奖发票试点覆盖了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景,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个民生行业,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只要在参与的商家开具了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消费者在消费时取得的单张金额在100元及以上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都能参加 “有奖发票”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参与活动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发票上购买方信息填写的是消费者个人姓名,发票的开票日期需要在活动期间。

据介绍,本次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时间持续至2026年7月31日。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孙文洁

编辑:贺靖

审核:王海涛

二审:钟玲

终审:付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