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终究会来,犹如本文在《律师间的层层扒皮:17000元的律师费,开庭律师仅拿到500元》(点击蓝色字体可阅读)一文中总结的,某些网红律师的做法,根本不亚于某些法律公司虚假宣传所做的,利用网络经济时代大多数网友只听口号、只闻声音的特点,动辄圈了几十万上百万的粉丝,却在干着端着法律的饭碗,却在砸着法律的锅的事情。
终于,有律师估计是忍无可忍,站了出来。今天,北京一律师通过朋友圈发文怒斥某位网红律师的帖子,在朋友圈及各平台刷屏了。
帖子中,律师不再顾忌同行间的脸面,直接用上了“满满的套路啊”、“行业之耻啊”这样饱含“感情”的评价,更是直接披露了网红律师“割韭菜”的具体套路。
帖子中,还附上了带有网红律师名字的退款《协议书》。
一方为当事人、另一方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双方解除之前的《委托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服务费__元”,“乙方不再就该案件为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
附带的条件是,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对外披露,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协议”最后作为律所代表人签名的,正是网上数个账号、动辄每个账号十几万几十万粉丝的网红律师。
号称执业四十年的该网红律师的网上言行随处可查,很多颇具“义愤填膺”、煽情性很强的短视频,动辄光是点赞量就上万,结合上述的《协议书》,也就有了同行在帖子中的总结的“满满的套路”:
用表演性短视频获取巨额流量,流量有了就可以收获大量有偿收费的案件代理。收案之后,仅是“写个材料就敷衍了事”。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要求退费,就象征性退一部分,前提还要当事人保密。
很多网红律师的作为,其实跟那些虚假宣传的法律公司没有区别
曾经,一提到法律服务行业的虚假宣传,就会有律师出来解释,都是某些法律公司的行径,不能让律师背锅。于是,一场治理法律公司虚假宣传的行动,在很多律师的呼吁下,大规模的已经展开。
随着国家对网上法律公司虚假宣传行为的治理,越来越多的律师却坐不住了。因为他们发现,网上的那些法律公司不见了,更多的网红律师延续着之前虚假宣传的法律公司一样的套路,正在以牺牲律师行业形象的方式,巨量的收割着案源。
例如,一排排法律书籍为背景的律所办工作前,网红律师“言辞恳切”的告诫大家,遇到冤假错案,只要你们不放弃,我们一定全力以赴,“让法院不敢枉法裁判”;在各地的法院大门前,网红律师“情绪激动”的高度大家,今天我们又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力争取了,冤假错案一天不纠正,“把案件打到中央”;即便是在路上、高铁站,网红律师也可以趁机“发挥”:为了查明案件真相,我们律师都会亲临案发一线,“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等等。
在律师实名身份的加持下,网红律师如此的视频表现,自然获得了众多的拥趸者,以及视频的巨额传播量,毕竟言语中如此负责任的律师,谁能不喜欢、不支持呢?
然而,就像很多律师直言的,现实中,这些网红律师大多并不能做到自己在视频里说的。例如,那些张口闭口将纠正冤假错案、伸张争议挂在嘴上的网红律师,却没几个能打出自己真切的代理过的刑事无罪判决案例、二审再审改判案例。
于是,也就有了律师针对这些网红律师总结的,他们是在“靠表演收割流量,用套路敷衍当事人,消耗的是整个律师行业的信誉,让大众对律师职业产生误解”。
律师同行为何对某些网红律师的作为看不下去了
众所周知,目前全国已经83万多执业律师,法律市场已经进入了案少人多的局面,很多律师已经在斩杀线上挣扎。
某些网红律师的如上表现,实则是用过高的法律期待吊足了当事人的期待,令当事人对律师的作用产生了不现实的想法,却在实际的案件代理中远远做不到,最后不得不以各种“套路”应对当事人。这跟那些虚假宣传的法律公司的套路,有什么区别?
此外,掌握了网络话语权和流量密码的网红律师,收获了大量的案源。这些案源,本应是平均分配给其他律师,或是流向那些真心为当事人办案的律师的。如今,却被一些网红律师自己根本应付不过来的,分配给了自己手下的律师。
语言的巨人,行为的矮人,却可以赚的盆满钵满,不会顾忌造成的行业性负面影响。某些网红律师的作为,让本来相信律师行业的当事人,屡屡遭遇不好的法律服务对待;让很多可以真心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的律师,因为网红律师的虚假宣传而无案可办、出力不讨好。
如此这般,律师同行们,终于看不下去了。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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