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广大市民群众请注意!

根据国务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等法规的规定

新津区全域禁燃禁放禁售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

非法寄递、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售卖、储存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开曝光一起公安机关查获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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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区应急局会同普兴街道、普兴派出所,在普兴街道顺河社区11组16号一闲置厂房发现正在进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现场先后挡获违法行为人侯某某、胡某、鲜某某,查获各类烟花爆竹非法产品215件。12日,区公安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行为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并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少一缕硝烟

多一片蓝天

多一份心安

祥和温馨过新年

新津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守护全区平安祥和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