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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公安局关于衡山渡区域划定时段

禁飞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通告

“骏启新程・福满山河”无人机群表演活动将于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在衡山渡举办,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届时衡山渡区域禁飞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许愿灯、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禁飞无人机时间:2026年2月18日14时至22时。在“骏启新程・福满山河”无人机群表演活动期间,以衡山农民运动纪念馆为中心,衡山渡景区周边范围区域为活动核心区域。无人机未经批准,严禁升空进入上述区域。

三、禁飞时段在衡山渡未经批准升空无人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衡山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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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胡晓斌

二审:谭宗阳

责编:罗 核

编辑:林 丽

来源:巡特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