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广州花都公安发布提醒,广州市花都区全域范围所有山边、林边地带及全部住宅小区,一律严禁燃放、存放、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通告表示,今年以来,针对非法燃放行为,广州市公安花都区分局先后行政处罚17人。2026年1月17日,公安机关巡逻期间发现有人在秀全街和合街一建筑物前燃放烟花爆竹,遂立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非法燃放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同步对附近兜售烟花爆竹的曾某作行政拘留5日处理。

另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花府规〔2025〕4号)要求,2026年2月16日至2月19日(除夕至年初三)、2月23日(年初七)、3月3日(元宵节)期间,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街、秀全街范围内部分区域可在指定时段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其中2月16日(除夕)可燃放时间为19时至次日1时。其余日期可燃放时间均为19时至23时。

可燃放区域如下(黄色区域代表临时燃放区、红色区域代表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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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范晗越
图|广州花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