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也是这次一号文件落地执行的核心。结合文件精神,界定“违规建筑”主要看三个关键维度,就像三把尺子,量一量就知道是不是踩了红线:

第一把尺子:身份对不对?(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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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根本的一条。农村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福利, exclusive 给本村村民的。

界定标准: 如果买房人或建房人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城市居民、外村人),那签的合同本身就无效,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或建造的别墅,直接界定为违规。这就是文件里说的“严禁城市居民购买”,不管房子盖得多豪华,身份不对,就是违建。

第二把尺子:面积超没超?(规划审批)

很多违规体现在“贪大”上。

界定标准: 每一户都有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各地具体数字不同,但都有上限)。

具体表现: 如果审批批了120平米,你盖了200平米;或者批的是两层,你私自加盖到了四层;再或者未经任何审批,擅自扩建的阳光房、封闭院落等,都属于违规建筑。这次严查的“超面积建房”指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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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把尺子:用途变没变?(土地性质)

这一条是这次打击的重点,尤其是针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界定标准: 宅基地的法定用途是农民居住。

具体表现:

变相开发: 名义上是农房,实际上建成了连排别墅、商业会所、甚至搞成了经营性的房地产开发。

非农建设: 在宅基地上建工厂、搞加工车间等,改变了土地的居住属性。

那个“连排违建”: 文件里专门点名的“外来人口违规占地、无人居住的连排违建”,就是典型的违规——既不是给本村人住,又占用了土地资源,还可能涉嫌非法占地。

总结一下:

简单来说,“城里人买的、面积超标的、私自乱盖的、拿去经商开发的”,这四类基本都跑不掉违规的帽子。

特别是文件里提到的那类“无人居住的连排违建”,界定起来最直观——房子盖得气派,但常年大门紧锁,既不是农民的自住房,也不是合法经营的民宿,纯粹是资本占地的产物,这类肯定是重点清理对象。这次政策强调“主动查处”,意味着不用等邻居举报,上面一查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