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潮新闻
江苏南京一名男子为女友在小区燃放烟花,一同欣赏“刹那芳华”。不料,一粒火星掉落到邻居家卧室窗台,瞬间点燃了堆积的废纸箱,火势迅速蔓延,将卧室财物烧毁一空。
经清点,家具及现金损失共计十万余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鉴定显示:礼花弹爆炸后高温火星落入卧室外设备平台,引燃易燃物质。
事后,三方各执一词:邻居要求赔偿:“我家监控拍到了,就是你在楼下放的加特林!”放烟花的男子反驳:“小区允许放烟花,要不是你堆纸箱,怎么会着火?”物业也被推上风口浪尖——着火时,消防栓竟没水。
法院审理认为:本次事故三方均有过错。男子燃放烟花位置离居民楼太近,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邻居在空调平台堆放易燃物,对火灾形成存在过错;物业公司未划定燃放区域、消防设施失效,安全管理失职。最终判决:三方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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