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黄之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个一心搞乱香港的反中乱港分子,终于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2024年11月19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宣判,黄之锋因罪成被判处56个月监禁,截至2026年2月12日,他正于香港赤柱监狱服刑。

曾经的黄之锋,仗着有境外反华势力撑腰,在香港肆无忌惮地搞破坏,煽动非法集结、勾结外部势力,一心想搅乱香港的安稳局面,把香港市民的平静生活抛在脑后,眼里只有自己的私利和境外势力的指令。他总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摆出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丝毫没有意识到,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践踏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然会被依法惩处。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一定要严惩黄之锋这类人?答案很简单,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国家安全容不得半点挑衅,香港的法治尊严更不能被随意践踏。黄之锋的一系列行为,不仅破坏了香港的社会秩序,让无数香港市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更严重危害了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这样的人,绝不能姑息。

他的落网和服刑,也给所有心存侥幸的反中乱港分子敲响了警钟:不要以为搞分裂、搞破坏能有好下场,法律的红线碰不得,国家的底线更碰不得。香港要的是稳定和发展,不是动乱和破坏,任何企图搞乱香港的行为,最终都会像黄之锋一样,落得锒铛入狱的结局。

如今的香港,在国安法的守护下愈发安稳,爱国爱港成为主流民意。那些反中乱港分子的拙劣表演,终究只是跳梁小丑,唯有遵守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香港稳定,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