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一直在寻求用“暴论”吸引眼球,日前抛出《中国的法律界到了必须清理的时候了》。
该文观点不正确,语言偏激,胡锡进写长文进行了批评,说“项立刚偏见极深,客观上起了煽动和拉仇恨的作用”。认为项立刚不了解中国的立法过程,给项立刚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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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不服气,立刻发文反击,要用逻辑反击胡锡进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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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的逻辑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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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用“贪官也接受党的领导”来反驳老胡的“立法是接受党的领导”。
首先从逻辑上讲,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贪污受贿是私人的隐蔽的非法行为。立法是政权公开的合法的施政行为。这两种行为在逻辑上没有任何可比性。
其次,用“贪官也接受党的领导”反驳“立法在党的领导下”纯属“煽动和拉仇恨”的恶意!
“贪官”不受党的领导,是党的审查对象,贪官都会被开除党籍,依法惩办。贪污腐败的事都是背着组织用隐秘的手段干的,不是在“党领导下”干的。而立法司法是在党领导下的公开的工作。
贪污腐败是个人私欲,是偷偷摸摸干的,很多贪官在位时,政绩也都很好,是在退休后才被追查出。
而立法的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下,公开透明的集体工作,不是几个“拿了外国组织的钱”“全家或子女在国外”的人就能立法的。胡锡进说的其实很客气了,说项立刚对法律界的事了解太浅。实际上是,他对法律界一无所知。
为什么说项立刚的观点不正确语言偏激呢?
他在文章中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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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界是靠外国组织养着?
项立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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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们中国的法律是由外国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制定的吗?
项立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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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项立刚,我们现行法律法规哪一条不利于中国人而利于外国人?
胡锡进批项立刚“偏见极深,煽动和拉仇恨”一点都不为过。老胡确实有情绪化。但有知识,有文化,懂政策法规的人,看了项立刚这种文章都会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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