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以下统称“小化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区大力开展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行动。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实现“小化工”动态清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特别注重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一致,是否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2、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3、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4、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5、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6、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

二、举报对象及内容

本通告所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主要指以下行为:

1、有强烈刺鼻气味且恶臭难闻、有大量白烟冒出、有颜色的污水乱流乱排放。

2、废弃工厂、城乡接合部、养殖场、废弃学校和停产关闭企业等少有人烟的偏僻地点有车辆和人员每日频繁出入。

3、院内有厂房、有反应釜、锅炉、晾水塔等设备设施,堆放大量装有不知名液体的塑料桶。

4、特别注意有树木、农作物有成片死亡的地带。

5、现场系典型的作坊式非法生产窝点,无正规生产设备,仅使用简易塑料桶、铁罐等进行作业,原料与工具杂乱混放,管理混乱。

6、生产活动多在夜间进行。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化工生产、储存活动。

三、举报方式

如一旦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

行举报:

1、应急管理局:0473-3666525

2、生态环境分局:0473-3661155

3、市场监督管理局:0473-3023182

4、公安分局:0473-3024052

5、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0473-4028688

6、商务局:0473-3666576

7、工信和科技局:0473-3666507

四、相关责任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

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

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名称、详细地址、违法行为(生产、储存何种产品、大致规模)、主要人员等有效信息,并尽量附相关隐患描述以及照片等佐证材料。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且属于未被相关部门发现或受理的情况,按照线索价值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举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案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决定,同一对象有多人举报的,优先奖励首位举报人。

乌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