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俊峰,今年45岁,我是贵州人,老家在偏远山区的一个农村。
家里很穷,祖辈务农,几代都没有一个人走出大山。我家里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四个孩子。
我们兄妹四个都没有读过几天书,因为学校离我们住的地方太远了,早上,天还没亮,就起床了,山里黑乎乎的,要步行爬过三座山头,才能走到学校,走的慢话要两个多小时,我经常跟同学一路小跑赶到学校,中午吃一点自己带的干粮(我妈做的粑粑饼),喝点凉水,填饱肚子不饿就行,下午放学了,跟同学一起,再步行回去。
就这样,来回奔波着,我读完了小学,家里条件太差了,读中学要去镇上,弟弟妹妹还小,家里需要劳动力,我学习也不好,就没再读了。
我们村子外有一条很长的小河,通往镇上,每到镇上有集的时候,我妈就让我背着竹篓,竹篓里面放几十斤大米,让我到镇上卖了,换成钱,再买回来一些油,盐,调料等生活用品。
去镇上要坐船,带的东西多了,船夫还要根据东西的多少另加钱,有时候加1元,有时候2元,到小河的对岸,还要翻两座山头,才能走到集市。
遇到集市这一天,我总是要早早出发,卖了米,换了钱,买到需要的物品,就急急忙忙赶回来,回来晚了,渡河的船夫就走了,还要在山里找地儿睡一宿,等第二天再回去。
我脑袋瓜子灵活,去集市久了,就跟一些小贩处成了朋友,常听他们给我讲山外面有多热闹,我听了心就痒痒,特别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后来一次过年,村里唯一一个走出的大山的本家叔叔回来探亲,我们一群老老小小围着他问东问西,他给我们讲了很多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外面的房子,外面的人,外面的事,我萌发了想出去打工的念头。
就跟叔叔讲,想跟着他出去闯一闯,叔叔跟我妈沟通后,过完年就带着我一道去了广州。
几经转车,我跟着叔叔来到了东莞,进了一家电子厂上班。
电子厂12小时的工作制,早上8点上到晚上8点,吃住都在厂里,一个月有600多元的工资,那时候600元对于我这个刚走出大山的人来说,真的是巨资。
我第一个月发工资,一分钱都没有留,全部给我妈寄了回去,家里孩子多,开支大,大山里刨钱太难了。
第一年在工厂打工的时候,我每天都是上班,下班,只在厂里小范围的活动,没有出过厂区,就想多攒点钱寄回去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条件。
第二年,跟工友们都熟了,上白班下班后,会在工厂附近,走走,玩玩。
在外面打了几年工,家里的条件也慢慢变好了,弟弟妹妹也大了一些,老妈用我寄回去的钱,翻盖了三间新瓦屋。
我30岁那一年,跟工友出去玩回来的比较晚,经过一个小胡同,听到有人呼喊“抢劫呀,救命”,我探头看了看,发现一个男人,正在抢一个女人的包包,我跑过去三下五除二把那个男人打跑了,也抢回了包包,递给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受了轻伤,不过也没大碍。
考虑到比较晚了,大街上没人,我提出送她回去,跟着她指引的路,我把她送回了家。
她万分感谢我,并要了我的联系方式,说抽空请我吃饭。
我转过身就把这事给忘了。
毕竟我是一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穷孩子,她穿衣打扮一看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
没想到,过了几天,有人喊我去接电话,我还以为是谁,跑到宿舍的楼道口,拿起电话,竟然是她。
她说周末晚上请我吃饭,问我有没有空,我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周末,在一个马路边地摊上,我跟她第一次坐一起吃炒米粉,她还让炒了两个小菜。
吃饭的时候,她跟我说,她叫芳,本地人,那天晚上跟朋友出去玩,回来晚了,碰巧遇到有人抢她的背包,还好遇到我了,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并一再谢谢我,我连连摆手说,小事一件,应该做的。
后来芳隔三差五的约我出来玩,久了我也就猜到芳的心思了,但是我一个山里的穷孩子,哪敢有这奢望呢?
说来也挺惭愧,自卑心作祟,我们的求婚是,芳主动向我提出来的,我犹豫了很久才告诉她,我家里的真实情况,还告诉她嫁给我可能她要吃一辈子的苦。
芳笑嘻嘻的说:“我是图你这个人,又不是图你的家庭。”
我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芳的爸妈热情的招待了我,饭桌上她爸说:“看你也是一个实诚的孩子,芳也跟我说了你家的情况,我们也没啥要求,就只有一个,如果你答应,我们老两口什么也不说,同意你们俩的婚事。”
我说:“叔婶,有啥要求您们尽管说,只要我做得到的,都答应。”
芳的妈妈说:“我只有芳这一个女儿,你要是跟她结婚了,就得入赘我家,做倒插门的女婿。芳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苦,我们不会让她跟你回大山里受罪的。”
芳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娇惯着长大,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叔婶不同意跟我回大山里也是人之常理。
我想了一下说:“这是一件大事,我得回去跟我爸妈商量商量,再答复您。”
为此,我专门坐车回了一趟家。
我跟我爸妈说了芳爸妈的顾虑,还有他们的家庭条件。
我爸坐在屋门口吧嗒吧嗒抽着旱烟,半天没说一句话。
我妈沉默了许久对我说:“小峰啊,你看看咱家的这个条件,能娶个媳妇有个后,就不错了,上门不上门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爸拿着烟袋锅子,朝着门框“咣咣咣”敲了几下,长叹了一声,说:“娃啊,你可得想好了,入赘的女婿日子不好过,就咱家这情况,爸也没什么要说的,你自己看着拿主意吧。”
我妈听了我爸的话,泪“哗哗哗”就掉了下来,我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自己家的条件这样,而且弟弟妹妹也马上都大了。
正如我爸妈说的那样,有个后代就真的是烧高香了。
临走的时候,我妈对我说,上门也好,入赘也罢,结婚后跟芳好好过日子,她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她爸妈让你干啥你就干啥,挣了钱都拿回去给芳,自己别留,过一家不容易,何况咱这样的家庭,能娶到媳妇,真的是祖坟冒青烟了。你凡事都要让着芳,不要跟她生气。”
我谨记我妈对我说的话,婚后住在岳父岳母家里,谨言慎行,多干活少说话。
芳自幼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我上班挣的少,下班后会再跑摩的载客增加点收入,就这样每个月到月底还是会月光,岳母看我们开支这么多,不好说说什么,就对我说:“小峰,你们吃住都在家里,伙食费也是笔不小的开支,这样吧,以后每个月你都交2000元的生活费给我。”
我听了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埋头多干活,多出去载点客,我自己烟也戒了,一个月省下2000元交给岳母。
再后来芳怀孕了,先后生下了一男一女,上户口的时候,岳父母格局大,并没有让俩孩子跟随他们姓,给我留住了面子。
但是又多了两个张嘴吃饭的,生活费也随着涨到了4000元。
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让交生活费就交吧,孩子岳母给带着,饭菜都是岳父岳母做,我多干点活,累一点,多挣点钱不敢再奢望什么。
芳除了大手大脚花钱,也没其他坏毛病,谁让我挣得少呢?
冲着一双儿女,也不能让这个家散了呀。
就这样一直熬到孩子们都长大,两个孩子也争气,先后考上了大学。
我也渐渐熬出来了,没想到这时,芳却查出来肝癌晚期,接着就是各种治疗,花了不少钱,芳最后还是离开了我。
办完芳的身后事,我坐在坟头,百感交集,大口喝着酒,想到不知道以后能归到哪里去。
我入赘这么多年,一直都在拼命的挣钱,怕岳父岳母和芳不高兴,就没有回过老家,看看父母,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们也早已各自成家了,父母都老了,家里早就没有了我的住处。
我在岳父岳母家里住了几十年,没有想过芳会先我而去,现在孩子都考上学读书去了,芳也走了,那我住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第二天,我整理芳的衣物时,岳母喊我过去一下,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想着岳母肯定是要撵我走了吧,毕竟,她女儿都过世了,我这个外人住在这里还有什么用呢?
我刚坐下,岳母就从兜里掏出来一张银行卡对我说:“小峰,这些年你给的钱,我们一直没动,都在这里存着的,我查了一下有30多万吧,这卡给你,你收着,两个孩子大了,要用不少钱,再说你这么年一直都是拼命挣钱,我跟你爸也都知道,芳从小花钱大手大脚的,不知道节约,我们只好想了个办法,问你们要生活费,苦了你了。”
我听了,一下就感动的落泪了,岳父说:“你来我们家这么多年了,受了多少委屈我都知道,芳是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我们不想个办法,也给你存不下这些钱。还有,芳走了,这里还是你的家啊,你不要多想,还跟以前一样,该怎么做就还是怎么做,我们不会撵你走的。”
听了岳父的话,我心里更难受了,我一直想,芳走了,孩子也上大学了,我终于可以逃离苦海,离开这里,堂堂正正做人了,没想到岳父岳母竟这样对我。
我决定,以后要好好孝敬岳父岳母,让他们晚年过上幸福的生活,你们说我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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