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江苏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用信调查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同时,刘一页(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副行长兼市场拓展一部总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用信调查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因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罚款35万元。同时,岳玲(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行长)因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邳州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吴江(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邳州支行行长)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苏金罚决字〔2026〕15号

固定资产贷款用信调查不到位

罚款40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苏金罚决字〔2026〕16号

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罚款35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

3

吴江(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邳州支行行长)

苏金罚决字〔2026〕17号

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6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邳州支行

苏金罚决字〔2026〕18号

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

5

岳玲(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行长)

苏金罚决字〔2026〕19号

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警告并罚款6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

6

刘一页(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副行长兼市场拓展一部总经理)

苏金罚决字〔2026〕20号

固定资产贷款用信调查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6万元

江苏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