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弘治年间,江南常州府下辖一小县,有个叫张石的差役。

他无官无职,只是县衙里最底层的跑腿人,每日传讯、看押、跑腿,挣的 barely 够糊口。在旁人眼里,他就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粗人,连正经的名字都少有人记得。

可就是这样一个连官服都穿不上的人,却用一条命,护住了一桩惊天冤案里的清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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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县里出了一桩命案。死者是当地富户,一时间流言四起,人心惶惶。县令急于破案立功,又被上面层层施压,便随便抓了几个平日里和死者有过口角的百姓,屈打成招,定下死罪。

那几户人家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户,一旦问斩,家眷便再无活路。老弱妇孺跪在衙门口哭天抢地,可满县衙的人,都装作听不见。

谁都知道这是冤案

谁都知道那几个人是替罪羊。

可谁都不敢多嘴。

多嘴,就是和县令作对;

和县令作对,就是丢饭碗、挨板子、甚至进大牢。

张石是负责看押犯人的差役,每天看着那几个被打得遍体鳞伤、却仍哭喊冤枉的人,心里像被火烧一样难受。他没读过多少书,不懂什么大道理,可他知道:不能让好人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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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其他人都回家休息,只有他悄悄留在牢房附近,一遍遍听犯人复述案情,一点点核对时间、地点、人物。他发现几人的供词全是被逼出来的,真正的凶手,痕迹完全对不上。

他拿着自己记下来的疑点,鼓起勇气去找县令。

话还没说完,就被县令怒斥大胆,一脚踹翻在地:

“小小差役,也敢质疑本官断案?滚!”

张石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尘土,没有走。

他跪在大堂外,从天黑跪到天亮。

“大人,这几条是人命。

您可以罢我的差,可以打我,可以杀我,

但我不能看着他们冤枉去死。”

县令恼羞成怒,把他关进柴房,饿了他两天。

可等放出来,张石依旧不死心。

他趁着外出传讯的机会,一路步行,连夜赶往府城。

身上没有盘缠,他就啃干粮、睡路边;

脚上磨出血泡,他就用破布一裹,继续走。

他要把冤案,上告到府衙。

这一路,他随时可能被县令派人抓回去,安一个“咆哮公堂、私逃渎职”的罪名,这辈子就毁了。家人哭着劝他:“你只是个差役,凭什么跟官斗?”

张石只说:

“就因为我是差役,我才不能让无辜的人,死在我眼皮底下。”

最终,府城派下来的官员重新核查,发现案情漏洞百出,当场推翻原判,释放了无辜百姓,又经过一番追查,抓到了真凶。

冤案昭雪那天,百姓们围着张石哭拜。

可他只是摆摆手,默默回到县衙,继续做他的差役,依旧跑腿、依旧低微、依旧清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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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里只留下一句轻描淡写:

“差役张石,持心公正,冒死鸣冤,一县称善。”

他没有逆袭,没有升官,没有传奇。

他只是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

站了出来。

历史最动人的,从来不是权倾天下的风光,而是小人物在黑暗里不肯熄灭的那一点良心。他们渺小如尘埃,却在最关键的时刻,撑起了人间的公道。

下一篇写清代一位守仓小吏,明明自己穷得揭不开锅,却宁可被罢官,也不肯动国库一粒米,正史真实记载,看完让人肃然起敬。关注我,只写历史上真实的小人物,不虚构、不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