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共同守护平安娄底,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案例一
1月3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伏口镇伏口社区市场陈某梅经营的商店(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仓库内发现78箱烟花爆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1月3日,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梅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1月14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禁燃禁放区石马山街道办事处廖某平经营的某商店库房内发现25箱2盘13个烟花爆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1月14日,市公安局依法对廖某平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1月26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禁燃禁放区六亩塘街道办事处良溪社区梁某梅经营的某商店库房内发现9箱2盘9扎烟花爆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2月4日,市公安局依法对梁某梅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
1月26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禁燃禁放区六亩塘街道办事处谢某经营的某商店库房内发现63箱24包568个烟花爆竹,谢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花爆竹,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7日,谢某因涉嫌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被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五
1月27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禁燃禁放区石马山街道办事处小冲村刘某四经营的某商店库房内发现11箱14盘7个烟花爆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1月27日,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四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六
1月29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白马镇白马社区发现戴某兵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217箱,现已将查获的烟花爆竹扣押至涟源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仓库,戴某兵因涉嫌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七
2月4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杨市镇车站路发现王某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226箱5盘,现已将查获的烟花爆竹扣押至涟源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仓库,王某因涉嫌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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