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办案人员对你的病痛诉求“装聋作哑”时,“升级”施压的核心逻辑是:把“个人健康风险”转化为“办案人员的职业风险”。你不能只喊疼,你得让他们意识到,“不给你治,他们自己会倒大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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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基于实务经验的“三步升级”策略,话糙理不糙:

第一步:从“喊疼”到“制造麻烦”(内部施压)

如果口头诉求无效,立刻改变策略,把“病”变成办案人员无法忽视的“麻烦”

  • “演”出症状,制造突发状况:不要只是坐着说“我难受”。要表现出无法配合讯问的状态。比如,在讯问时突然捂住胸口、脸色发白、呼吸急促,甚至直接趴在桌子上。办案人员最怕的就是“猝死”风险,这种突发状况会迫使他们中断审讯,优先处理你的健康问题。
  • 死磕录音录像:在身体不适时,反复强调“请记录在案”。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将你的病痛诉求、他们拒绝回应的态度,完整记录在讯问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中。这既是固定证据,也是给办案人员施加心理压力——他们知道,这些影像资料未来可能成为追责的铁证。

第二步:从“内部”到“外部”(家属联动)

光靠你一个人在里面“闹”力量有限,必须让家属在外面“点火”。

  • 家属“死磕”医疗证据:家属不要空口去求情,要拿着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CT片子、心电图等硬核材料,反复向监委递交书面申请。如果监委不理,就向上级监委或纪委反映。家属的诉求要直击要害:“如果因为延误治疗导致严重后果,谁负责?”
  • 利用“非羁押优先”新规:2025年新修订的《监察法》强调了“非羁押优先”原则。家属可以抓住这一点,强调当事人符合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监委拒不处理,就是程序违法。

第三步:从“施压”到“摊牌”(法律威慑)

如果前两步都无效,说明对方在“赌”你不敢撕破脸。这时候必须亮出底牌。

  • 明确告知法律后果:在讯问中,可以“善意提醒”办案人员:“根据《监察法》第九十六条,严重疾病不得留置。如果你们明知我病情严重还强行留置,导致我病情恶化,这属于违法办案,你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为后续辩护埋雷:明确告知对方,如果因为医疗延误导致你伤残或死亡,家属不仅会申请国家赔偿,还会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玩忽职守罪。同时,律师在后续辩护中,会重点攻击“程序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让他们的辛苦白费。

总结:在留置期间,“闹”的本质是“风险转嫁”。你要做的不是无理取闹,而是有理有据地告诉对方:“我的病,现在也是你的病。你不给我治,你自己也得跟着‘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