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法官何雪带领审判团队背着国徽、案卷,沿着被岁月磨得发亮的青石板路,走进位于古蔺县龙山镇的红军临时法庭旧址。15时15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临时设立的巡回审判法庭正式开庭。
临时巡回法庭由两张长桌、几条长凳组成。无独有偶,91年前,中央红军长征四渡赤水途经这里,在村民熊怀州家的堂屋里,设立了长征途中唯一的军事裁判处,用一场正义的审判,将公道的种子种进了老百姓的心里。
主审法官何雪告诉当事人:“当年红军就是在这里审案,他们用庄稼人听得懂的家常话,把法理、道理都讲明讲透了。今天我们的庭审也要像他们一样,把理说透、把法讲明!”
2025年2月,老张用旧车置换新车,享受国家1.5万元补贴,经销商老刘和老张签订合同,按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支付购车款。然而,待补贴款到位后,老张却拒绝将补贴款支付给老刘。于是,老刘一怒之下将老张告上法庭。何雪经过前期反复翻阅购车协议,对比市场上同类车辆销售价格,并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终于找到了问题症结。原来,60多岁的老张并没有完全理解协议里的一些内容。
开庭时,何雪发现尽管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让,但仍有调解意愿,遂休庭进行调解。何雪将合同里约定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张重新阐述,并强调了红色土地上的老百姓更要讲诚信,要按合同办事。最终,在审判团队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张现场支付老刘置换补贴1.4万元,老刘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当庭撤诉。
庭审结束后,何雪向在场的旁听群众以案释法,并用红军路过古蔺县时挖萝卜放铜板的故事来表明诚信的重要性:“诚信是买卖的根本,当年红军路过古蔺县时缺吃少喝,拿了无人看守土地里的萝卜,也要在萝卜坑里留下铜板。咱们红色土地上的老百姓,也得讲个诚信,得按合同办事。91年前,红军在这里审判恶霸、为民除害,伸张了正义,今天我们在这里调解案件,也是延续着红军临时法庭司法为民的红色血脉。”
法院干警在红军临时法庭旧址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本报记者王圣翔摄
巡回法庭由两张长桌、几条长凳组成。本报记者王圣翔摄
庭审现场,附近许多群众自发赶来旁听。本报记者王圣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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