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某刚胆子越来越大,近日公然发帖说“中国的法律界……是拿外国组织的钱”,不知道他有什么证据。
在我看来,项某刚帖文所说的一切,涉嫌打着爱国旗号,借着近来尤其是近期高涨的民族情绪与反西方情绪,来挑拨是非,煽动对立拉仇恨
我认为,如果项某刚此举不是恶意博流量,那么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真实的动机。
项某刚口口声声说“中国的法律界……是拿外国组织的钱”,但依我看,他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我认为,中国的法律界人士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甚至还可以起诉他。
项某刚这个帖子如下:
下面来进一步分析项某刚的这个帖子。
第一,项某刚打出爱国主义的旗号。
这从下面这些语句可以看出:
……第一件事必须是立场,我们的行为规范要由代表中利益的人来制定;
这样的人能代表中国利益,制定符合中国道德、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行为规范吗?
你拿了外国人的钱,还能搞出有利于中国人法律和法规?
项某刚这些话,把中国立场、中国利益、中国人利益,放在立论出发点,以显示出自己是爱国的。
众所周知,这种伎俩,是伪爱国者与爱国生意流量贩子们惯用的。是不是真正的爱国,绝不能只看其立论的出发点,更关键要看清其本意与造成的后果。
这本是众所周知的,但部分一敲脑袋有瓜熟之声或者一晃脑袋有水荡之声的人,是不懂这一点的,这种人一看到项某刚说是为了中国利益,那就认为项某刚真是爱国的了,完全不顾或完全看不透项某刚的本意与项某刚言论造成的后果。
第二,项某刚利用了近期高涨的民族情绪,尤其是反西方情绪。
近年来,在中国崛起与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国人的民族情绪本来就处于上升状态,这也正是一部分爱国生意流量贩子能 轻松收割、大获其利的原因所在。
而近期,由牢A提出美国斩杀线,以及爱泼斯坦案等,还有美国跨境绑架马杜罗,充分暴露出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之虚伪、丑陋、黑暗、邪恶,更是如同火上浇油,让国人的民族情绪与反西方情绪交织在一起,如同火山喷发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到,只要是爱国的尤其是反西方的内容,都会受到热捧。爱国无罪,反西方有功,本该如此。但当只有情绪或者以情绪压制理性时,那就明显不是如此了。没有理性主宰的爱国情绪与盲目反西方,或无功,甚或有害。
项某刚利用了近期高涨的民族情绪与反西方情绪,压制了大众的理性,把“反西方”变成了“盲目反西方”,成为一群无脑人狂热献祭的“爱国大神”。
第三,项某刚无凭无据,涉嫌挑拨是非,煽动对立拉仇恨
项某刚说“中国的法律界,尤其是法律理论和学术界,是拿外国组织的钱”,他们还有人全家或子女在国外,他们还有人是国外培养出来的,按照他的意思,中国的法律界没有代表中国与中国人的利益,
项某刚还因此质问:
你拿了外国人的钱,还能搞出有利于中国人的法律和法规?
但是首先,项某刚无凭无据,就说“中国法律界”拿外国人的钱,这是造谣,是诽谤,是恶意抹黑。如果项某刚有证据,就该拿出来,就该去报案。可是他有吗?
其次,项某刚应该知道,中国每一项法律的出台,都是经过官方审议才通过的,绝非任何一个法律人可以随意制定。
再次,关于中国法律界去西方学习的问题,项某刚有意混淆视听,对外国人价值观中好的东西与不好的东西不加区分,一笼统反对。
西方价值观固然有不适合中国的,但也有很多是应该学习的。在法律方面,由于新中国缺乏现代法治理念,向西方学习是必然的,不去西方学习,根本就不可能诞生中国的现代法律。
实际上,我们今天所处的法治环境,很大程度上,正是受益于向西方学习,包括项某刚本人,我们所有人都受益于西方先进、文明的法治理念。
最后必须指出,项某刚此帖,严重违反了网信办发布的《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再不悬崖勤马,离封号就不远了。
《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的第五条如下:
(五)歪曲解读政策和公共事件。断章取义、对立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拼凑剪辑歪曲公共事件原因、细节、进展,发起所谓民意投票调查等,操纵或误导公众认知,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
项某刚此帖可与“断章取义、对立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操纵或误导公众认知,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对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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