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地建房”及“合作建房”风险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群众:

当前,网络平台及线下门店存在违法宣传海南“买地建房”及“合作建房”事宜,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与公众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通告如下:

一、严令禁止违法违规交易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一户一宅”规定申请使用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的合同一律无效,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后果,在农村宅基地上合作建设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二、规范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出让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转让的,需报经县政府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该宗地经确认的评估价格百分之四十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等。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我县个人自建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出让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我县城镇个人自建住宅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出让管理〉的通知》(陵府办函〔2025〕10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三、警惕虚假宣传和违法商业广告

“合作建房”参与者可能因发起者无开发资质,不受行业监管,导致房屋质量与配套设施维护无保障;因资金未纳入监管账户、合同未备案,导致资金安全无托底;可能存在组织者资金链断裂、权属纠纷、卷款跑路、未批先建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建成、无法按期交付甚至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责令停工、限期拆除,导致陷入钱房两空的陷阱,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广大群众需提高警惕,对虚构“房车小院”“农村小院”“低价房”“产权式酒店”“产权可分割”“投资稳赚”“小洋房”“别墅”“送花园”等噱头的虚假宣传,对冒用政府部门名义、未取得产权证明、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销售广告等违法情形,轻信可能面临资金损失、合同无效等风险。购买相关房产前,务必核实清楚土地性质、交易合法性及审批要求等关键信息,也可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广告、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房地产信息,审慎决策,自觉遵守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建房活动。如遇相关纠纷,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