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说,她想复婚了。离婚三年,外面转了一圈才发现,还是前夫好。当初离婚,是嫌他不懂浪漫、不解风情、不会提供情绪价值。日子过久了,只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是缺点,看不到一点好。现在回头想想,那些所谓的“没情调”,比起实实在在过日子,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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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一个月一万二,不抽烟不喝酒,没任何不良嗜好。衣服裤子买一次能穿好几年,挣多少存多少。这样的人,硬生生被她弄丢了。她试探着提复婚,前夫答应了。但条件变了——不肯领证,工资各管各的,他只负担生活开支和水电物业。
三年前,他工资全上交,什么事都听她的。现在,他还是他,没长高没变帅,却只愿意搭伙过日子了。她有点伤心,但也知道,是自己把他推远的。她说,以前总觉得他像白开水,没滋没味。出去转了一圈才明白,白开水才是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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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人说,人还是那个人,心已经不是那颗心了。也有人说,能答应搭伙已经不错了,换别人理都不理。
你们说,这复婚,该不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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