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总台发了2026春晚版权保护声明,很多人一看就慌了,诶呀我天,是不是以后不能二创、不能做表情包、不能吐槽玩梗了?这,啥也不能传播,这期春晚内容以后除了官方是不是都找不到了呢?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跟各位聊聊,其实,
1、发声明≠封杀玩梗,发的声明只是著作权人常规操作,每年都有,和节目好不好看半毛钱关系没有,别再调侃“声明越严越难看”啦,无因果关系奥,在逻辑和法律上都说不通的;
2、你担心的二创、鬼畜、表情包,基本都没事,但要满足这几点:(1)非商用、不牟利;(2) 不完整搬运、不盗播;(3)不恶意抹黑、不歪曲内容。也就是说,纯吐槽、短片段评论、正常玩梗、做表情包,全属于合理使用,放心大胆整。
3、真正被禁止的只有这些:
1)- 未经授权直播、转播、搬运整个春晚
2)- 商用剪辑、拿来涨粉变现
3)- 盗摄盗录、公共场所非法放映
4)- 非合作品牌蹭热度、搞隐性营销、假装是官方合作
代律说:合法二创随便整,侵权商用才会管。版权保护不是锁死内容,是为了让正版和优质创作都能好好活下去。尊重创作人的创作不易,尊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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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台春晚版权保护的权利基础与声明合法性
1. 著作权归属明确,总台享有完整专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视听作品由制作者享有著作权,2026年春晚及历年春晚均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独立制作、播出的大型视听作品,总台系法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许可使用权等全部著作财产权,有权在全球范围内排他性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节目内容,本次声明系权利行使的法定告知,具备合法效力。
2. 禁止侵权使用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声明中列明的直播、延播、点播、下载、公共场所播放等使用方式,均属于著作权法规制的信息网络传播、复制、放映等侵权行为类型;禁止隐性营销、不正当竞争的约定,同时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系总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市场公平秩序的合理举措,未超出法定权利边界。
3. 授权使用规范要求合法合理
声明要求被授权方标注版权来源、保留总台标识、保持节目完整,符合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的保护规定,是权利许可的常规附加义务,不构成对被授权方的不合理限制。
二、网络三大争议焦点的法律界定与解读
(一)二次创作、鬼畜、表情包等“二创”是否被全面禁止?
代律师分析:声明不禁止合理使用范围内的二创,仅打击侵权性二创。
1. 网友担忧的“二创受限”属于误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为评论、新闻报道适当引用,以及为教学、科研少量使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
2. 纯吐槽、文字玩梗、短片段评论式剪辑、非商用表情包制作,均落入合理使用范畴,总台声明未、也无权禁止此类行为;仅完整搬运、商用剪辑、恶意篡改节目内容、以二创名义牟利等超出合理使用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3. 所谓“鬼畜视频”需区分:非商用、评论性、片段化的鬼畜创作受法律保护,完整盗用音视频、商用传播、诋毁节目内容的鬼畜则属于侵权,总台有权制止。
(二)“版权保护强度与节目质量挂钩”是否成立?
代律师分析:二者无任何法律与事实关联,该观点不具备合理性。
1. 著作权保护是法定权利,无论节目质量优劣,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平等保护,央视历年春晚、各类视听作品均会发布同类版权声明,系行业常规操作,与节目内容质量无因果关系。
2. 版权保护的目的是维护创作投入与市场秩序,而非掩盖节目质量,该调侃系网友主观联想,无任何法律依据与专业逻辑支撑。
(三)“隐性营销”界定模糊,商家宣传边界如何确定?
代律师分析:隐性营销有明确法律标准,非合作品牌可规避侵权风险。
1. 声明中“搭借春晚进行隐性营销”,对应《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混淆行为、第八条虚假宣传行为,法律界定清晰:非合作品牌擅自使用春晚名称、logo、节目片段、嘉宾形象进行商业宣传,或明示/暗示与春晚存在合作关系,即构成隐性营销。
2. 非官方合作品牌的合法宣传边界:仅客观提及春晚热点、不使用春晚任何版权元素、不暗示官方合作、不搭车蹭流量进行误导性宣传,不属于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商家无需过度担忧。
三、总台维权行为的法律边界与法律后果
1. 维权手段合法:总台总经理室作为维权主体,通过监控、发函、诉讼、投诉等方式维权,符合《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系合法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结合。
2. 侵权主体需承担的责任:未经授权商用春晚内容、隐性营销的机构或个人,将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著作权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权利不得滥用:总台行使版权需遵守合理使用制度,不得禁止网友合法的评论、吐槽、非商用二创,否则构成权利滥用,不受法律支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6年春晚版权保护声明,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是著作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规、合法行为;网络争议核心系对“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误读,合法的二次创作、吐槽玩梗不受限制,隐性营销也有明确法律边界。版权保护与春晚传播并非对立关系,规范侵权行为反而能保障正版传播与合法创作的良性秩序。
最后,祝大家除夕快乐,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新的一年顺顺利利,开开心心,不要有太大的压力,为而不争,心态要好,三个字,那咋了?刚刚看了今晚的节目单(附在文末),有你期待的节目吗?代律很期待王菲的歌~嘿嘿
节目单来源:央视新闻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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