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

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增多

举杯言欢

是佳节里最暖心的团圆时刻之一

在此,烟台交警郑重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触碰红线

近期就有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01

案例一

莱阳大队民警在文昌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驾驶人孙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孙某到医院抽血检测。

10分钟后,一辆小型客车看到民警后减速不前,民警迅速上前拦停车辆,驾驶人周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0mg/100ml,涉嫌醉酒驾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

02

案例二

于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龙口市东莱街时,被执勤民警查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

03

案例三

2月14日20时53分,姜某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芝罘区幸福路与祥祯路交叉口,被芝罘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

烟台交警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全域布控、全程发力,

以“零容忍”态度

守护每一条团圆路,

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01重点时段

午间聚餐高峰、夜间休闲时段、凌晨返程节点。

02重点路段

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主干道、高速出入口及景区道路。

03严查对象

机动车、非机动车,逢车必查、逢疑必检。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只要饮酒后驾驶,都是违法

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酒驾标准

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警温馨提醒

摒弃侥幸心理

“少喝一点没事”“深夜不会查”“离家只有几步路”,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事故不分距离,严查不分时段,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

主动践行承诺

聚餐前提前约定“不劝酒、不酒驾”,牢记“开车不沾酒,沾酒不开车”,把安全放在首位

选好替代方式

酒后可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出行,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既便捷又安全。

履行提醒责任

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春节的意义

在于阖家团圆、平安喜乐

春节期间

烟台交警严查酒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让平安相伴左右,让团圆更加圆满

来源|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综合

校对|许静

审核|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