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
今天是除夕
辞旧迎新时刻
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一旦某一个环节某一个方面出现了漏管、失控
就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近日,江西赣州石城县,民警发现辖区某居民区一民房内疑似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整栋房屋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民警当即锁定储存责任人赖某,迅速将其带至现场进行指认。所有涉案烟花爆竹被安全转运至专营公司专用存储仓库妥善保管,该案累计现场扣押烟花爆竹近1300箱,违法行为人赖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6年2月5日,内蒙古鄂托克旗辖区某鞋店着火,起因是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后引燃废纸箱起火,火灾烧损鞋店内门口货架上的货物。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千余元。
岁末年初
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
务必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如何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减少环境污染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宿迁市发布
《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对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进行进一步调整
新的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包括:
市区天和南路、三台山大道、学成路、宿新公路、二干渠、运东大道、麦积山路、酒都路、南京东路、南京路、通湖大道、西湖西路、科苑大道、栖霞山路、栖霞山北路、环湖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合围区域外,还有一些特定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其他区域也存在明确的禁止燃放时间段,分别是:
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的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此外
还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未经许可
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都属于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应当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并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布宿迁市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有奖举报相关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01 举报范围
1.在宿迁市范围内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具体是指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商铺或农居房等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2.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时间、相关人员及设备等详细线索,便于核查取证。
3.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4.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将根据《宿迁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02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市级可通过拨打110或12350进行举报。县区可通过拨打110或属地应急管理局电话举报。
县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
2.微信举报:通过“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关注“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进入“应急服务”“安全生产举报”栏目);
3.来人举报:接待单位: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3168号。
03 举报奖励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我市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信息大致准确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的,奖励200元;
对举报信息准确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300元;
对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有关奖励办法,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对最先举报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宿迁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烟花虽美
安全首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宿迁应急
编辑: 许 花
审稿:王 晔
签发:陆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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