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起《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正式施行江都全区严查严处禁放区内违规燃放行为并开出首张罚单!
2月14日晚22时许,扬州市江都区江堤路传来烟花爆竹声。这份“浪漫”还没消散,民警已赶到现场。
“女朋友说想看烟花,我们就来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在校大学生张某低下头。原来,当晚张某的女友王某随口提了一句想看烟花,张某的好友周某当即表示:“我家正好有烟花,咱们去江边放,那里开阔!”三人一拍即合,带上烟花,骑着电动自行车,兴冲冲赶往江都区仙女镇江堤路328国道涵洞向南400米处。
随着“咻”的一声,一朵烟花在空中绽开,映红了三张年轻的笑脸。可他们或许不知道,脚下这片土地,已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他们也成为江都2026年首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我们真不知道这里是禁放区……”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三位年轻人诚恳地表示:“这次教训很深刻,以后一定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做一个守法公民。”
2026年2月12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正式施行。
江都区禁放区域:仙女镇全域;邵伯镇盐邵河航道、盐邵河一线向南与仙女镇区域形成闭合的区域;丁伙镇G233国道以西区域;
江都区限放区域:宜陵镇全域;丁伙镇除禁放区域以外区域。
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警方提醒
在燃放环节,如果有人在禁放区域不听劝阻执意燃放,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运输环节,个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处5至15日拘留;零售店如违规运输,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罚款,负责人也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
浪漫千万条,守法第一条。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青春可以浪漫,但不应以违法为代价。
来源:江都融媒
作者:记者 萧俐
编辑:秦湦
审核:高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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