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天一黑就睡觉,不是因为懒,而是黑夜背后藏着一整套严酷的生存法则。那时候没有电,照明是妥妥的高消费——老百姓点灯用的油是平时舍不得吃的荤腥,点1炷灯的钱够全家好几天口粮;蜡烛更稀有,汉朝时是南越进贡的贡品,晚清1根蜡烛要150-200文,曾国藩早年间当七品官1天才赚120文,还不够买1根。就算舍得花钱,举火把出门也危险,黑烟呛人不说,明火等于告诉强盗“我在这”,既费钱又招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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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宵禁和治安。多数朝代实行严格宵禁,1更天(约晚7点)暮鼓响起,城门关闭,街道清空,有武侯巡逻抓人。唐朝法律规定“诸犯夜者,笞二十”,宋代虽有夜市,也仅限于特定区域和时段,普通里坊依旧按时锁闭,百姓活动范围只在自家院落,夜间外出几乎不可能。就算不考虑宵禁,晚上出门也像进盲盒——没路灯没监控,拦路抢劫的强人、没人管的野狗随处可见;路都是土路,坑洼不平还有泥水,大晚上一脚踩空摔成重伤,缺医少药的年代,小伤口感染都可能要命。

农耕社会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亥时(晚上9点到11点)叫“人定”,意思是该睡觉了。平民辛苦1天,天黑后大多洗洗睡了,一来恢复体力,二来照明太贵。要是睡不着,就借着月光全家唠嗑,长者给后生讲历史故事、礼仪规范,或者聊民间志怪、邻里家常;成家的过夫妻生活,单身的数羊或“自给自足”。穷书生想挑灯夜读,只能凿壁偷光、囊萤映雪,因为买不起蜡烛或灯油——《儒林外史》里的严监生,临死前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就是嫌油灯里点了两根灯芯太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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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大富大贵之家的夜生活不一样。他们点得起灯油蜡烛,能享受丰富的夜生活。唐朝开元盛世时,夜市出现;宋朝解除宵禁,开封成了“不夜城”,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酒楼茶坊有曲艺跳舞,夜市街上有烧烤小食、算卦、剃剪、买纸画,还有24小时营业的酒楼,宵夜成了规模。五代南唐画师顾闳中画的《韩熙载夜宴图》,就描绘了中书侍郎韩熙载夜宴宾客的奢靡场面:银烛荧煌照绮罗,宾客满座,歌舞升平。明清时,苏杭之地的茶馆酒楼通宵营业,山东临清的客栈酒肆、梨园茶馆也彻夜开门,社戏更是热闹,男女老少都参与,既有戏班子表演,自己也能扮人物。

古代还有打更人,算是早期的“公务员”。他们晚上7点开始敲第1更,提醒人们熄灭灶火和烛火;9点敲第2更,提醒该睡觉了;11点敲第3更,震慑盗贼;凌晨1点敲第4更,提醒天寒;3点敲第5更,提醒早起。他们不仅报时,还巡逻宵禁,抓到夜里游走的人轻则批评,重则关牢,正是他们的付出,让百姓能睡上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