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农村人过日子,村委会就像村里的“主心骨”,谁家宅基地有纠纷、谁家该领补贴、村集体的钱怎么花,都离不开村干部的操心。以前总有些乡亲觉得,村干部办事“凭经验”“看情面”,遇到不公也不知道该咋说理。
但从2026年1月1日起,这事儿彻底变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村委会的工作有了硬规矩——不再是“想管就管、不想管就推”,这几件事必须办到位,不管就是违法,咱村民的权益也有了更实在的保障 !
一、候选人有“硬门槛”,这些人绝对不能当
以前村里选举,偶尔会有“不合规”的人混进村委会,办事不公道还惹民怨。现在新规把话说得明明白白:被开除党籍、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想参选?门儿都没有!还有个关键规矩: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近亲属要是参选,必须主动退出选举委员会,不能又当“裁判”又当“选手”。另外,咱村民外出打工没法投票的,能书面委托近亲属代投,但每人最多只能帮3个人代投,候选人可不能接受委托投票,不然选举直接无效!
二、6类大事必须村民说了算,绕开就违法
村里的大事小情,到底谁说了算?新规明确:这6件事必须开村民会议讨论,村干部私自拍板不算数!包括土地流转、集体收益分配、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款分配、村集体财产处分(比如借钱、租地),还有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就像有个村子,村主任没开村民会议,私自把200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亲戚,最后村民一起诉,合同直接被判无效,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三、村务公开要“亮家底”,村民有权随时查
村里的钱怎么花、惠民补贴发没发、工程招标有没有猫腻,以前总有些村民心里犯嘀咕。现在新规要求,财务收支、惠民补贴、工程招标这些村务,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得随时公开,不能藏着掖着。更贴心的是,村里要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得有财会、管理知识,而且村委会成员和他们的亲属绝对不能担任监督委员,就是要让监督实打实,咱村民想查账,随时都能看,账目必须真实准确 !
四、困难群众要“兜底帮”,不管不问违法
村里的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户,都是需要格外关照的群体。新规明确要求,村委会必须关心关爱这些乡亲,不能不管不顾。以前有些村子,村干部对困难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现在可不行了——不履行帮扶职责,就是违反规定,咱村民能举报,相关部门会追责。而且村里还要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大家办事,比如社保缴费、证明办理,不用再跑老远的路 !
五、这5件事绝对不能干,碰了就追责
新规不仅明确了“必须办”,还划清了“不能碰”的红线,村干部要是犯了这5条,轻则问责,重则违法:不准拉票贿选、指定候选人;不准绕过村民会议私自定大事、花大钱;不准干预集体土地、资产处置;不准隐瞒村务财务、伪造档案;不准截留惠民补贴、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比如有村子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借钱,没开村民会议,最后被企业起诉败诉,这笔账还得村里承担,得不偿失!
其实新规不是要给村委会“添包袱”,而是让办事更规范、更公道。咱村民以后遇到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的情况,不用忍气吞声,可向乡镇政府或县级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乡村振兴离不开规矩,村委会按法办事,咱老百姓日子才能更舒心、更踏实,这才是真正的为民服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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